18日,濟南市城鄉建設委發布的《既有居住建筑節能改造實施意見》(征求意見稿)提出,重點對2007年10月1日前建成,集中供熱(區域供熱)且具有改造價值的既有居住建筑外墻和屋面進行節能改造。改造資金由市及縣區財政和供熱企業三方共同承擔。圍護結構主要是外墻和屋面,節能改造資金按每平方米90元補貼,市財政、縣區財政和供熱企業各承擔三分之一。
個別區域供熱企業改造資金確有困難的,鼓勵社會資金參與改造,由所在縣區統籌協調解決。門窗由住戶自行投資改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