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能源管理在上個世紀末引入我國,在“十二五”期間得以迅速發展,合同能源管理在工業、建筑、交通等領域大力推廣并應用。尤其在工業領域,合同能源管理的應用相對成熟。
隨著全球能源結構的調整優化,合同能源管理的“能源”不只是傳統能源了,更多清潔能源也包括在內。比如光伏產業,經過“十二五”國家的大力推廣,已在多個領域應用。而光伏系統的建設需要大筆資金,相對于它的分布式用戶來說,這比資金不是小數目,一定程度上阻礙其發展。但是分布式光伏開發商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與屋頂業主(即用能單位)簽訂合同,租借其屋頂建造光伏電站,所發電量按低于工商業電價的價格賣給用能單位,以此抵免屋頂的租賃費用,一舉兩得。并且合同能源管理成為光伏分布式電站開發的主流模式,光伏與農業、漁業等的完美結合,也為合同能源管理的應用提供新的合同形式。
這種模式除了在能源領域的應用外,在環境資源方面竟然也如魚得水。對于很多企業來說,水資源是企業的另一大能源,節水對于企業來說,與節電、節氣是同等重要的,尤其在當前水資源緊缺的情況下。我國河北、黑龍江等地成功驗證了合同節水管理模式,由節水公司出資、出技術對用水單位進行節水改造,再根據每年節約的水費和減少的排污處理費,將節省的利潤進行分成,合同結束后所有的節水系統和技術屬于用水單位,達到雙贏效果。
而節能與環保在形式上是有區別的,將合同能源管理的模式平移到合同環境服務,應用到環保領域中,對于我國節能環保工作都有很重要的推動作用。這種模式包含了合同能源管理,除了有節能改造之外,還包括環境污染治理等方面。目前這種模式正在逐步滲透,為合同能源管理添加了合同形式。對于運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的公司來說,這也為他們的發展提供了轉型的途徑。
合同能源管理模式的發散,為我國節能環保工作打開思維,為我國綠色發展增添了活力,我們期待這種模式在中國有更廣闊的市場空間與前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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