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五”以來,福建省采取強有力舉措,加快推進節能減排。初步核算,2015年全省單位GDP能耗為0.531噸標準煤/萬元,比2010年的0.666噸標準煤/萬元累計下降20.2%,超額完成國家下達福建“十二五”單位GDP能耗下降16%的節能目標。
節能減排,首先在于降低能耗,提高能源利用效率!笆濉币詠,福建省通過實行財政獎勵、差別電價等政策,加快淘汰落后產能,化解產能過剩矛盾,促進產業結構調整優化。福建提前一年超額完成工信部下達的“十二五”淘汰落后產能目標任務。
同時,福建在鋼鐵、水泥等重點行業開展能源審計、對標工作,對未達到國家強制性標準限定值的企業,電價按0.05元/千瓦時加價征收,企業在兩年內整改達標的,累計加價征收部分予以全額返還。
2014年,對4家水泥企業6條生產線實行差別電價,累計征收行業對標差別電價資金929.8萬元,經整改達標后,2015年4月對4家水泥企業5條生產線返還差別電價收入835.8萬元。
在引導企業節能方面,福建辦法多、力度大。2011年至2015年,省級財政共投入節能循環經濟專項資金6.96億元,采取財政獎勵資金與節能量掛鉤的辦法引導企業實施節能改造,共組織實施重點項目1363項,還有152個節能項目爭取到6.55億元中央財政資金支持,這些重點項目可實現年節能量約260萬噸標準煤。開展重點企業節能低碳行動,全省列入國家萬家企業節能低碳行動的458家企業2011年至2014年累計完成節能量713萬噸標準煤,完成“十二五”節能目標的138%。
福建加快推進重點領域、重點行業、重點企業發展循環經濟,資源綜合利用規模擴大。煤矸石等大宗工業廢渣有效利用,綜合利用產品涉及建材等行業二十多個品種,全省工業固體廢物資源綜合利用率達85%以上。
此外,福建通過開展清潔生產審核,推進主要污染行業實現清潔生產。2014年公布的204家強制性審核企業通過實施清潔生產方案,可減少二氧化硫排放量1322.55噸、煙塵排放量394.01噸、廢水排放量129.31萬噸、COD排放量380.73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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