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為進一步貫徹落實山西省政府燃煤發電機組超低排放改造工作實施意見和國家強制性能耗限額標準,山西省節能監察總隊組織了對全省300MW及以上燃煤發電機組運行和超低排放改造專項監察。
為了抓住國家能源發展戰略和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的有利時機,結合山西省經濟發展和生態環境建設新形勢,山西省人民政府于2014年8月8日出臺了《關于推進全省燃煤發電機組超低排放的實施意見》,要求確保2017年底前完成300MW及以上燃煤發電機組超低排放改造工作。
通過對裝機容量在300MW及以上燃煤發電機組電力企業超低排放改造的專項監察,全面掌握了各企業在改造過程中所采用的技術路線和進度以及面臨的問題和困難;其次通過對山西省新建電廠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節能評估開展情況、現役300MW及以上的電力企業淘汰落后機電設備及節能技術改造執行情況、電力企業日常運行和國家強制性能耗限額標準執行情況的現場檢查,充分了解了各企業機組運行情況、能耗水平,和企業共同找出了在能源利用方面存在的問題和薄弱環節,挖掘了節能潛力,同時就國家和山西省重點支持的節能新技術、新工藝、新機制及相關節能獎勵政策進行宣傳,使企業對今后節能工作的方向和目標有了更明確的認識,通過監察確保省政府提出的2017年底前完成300MW及以上燃煤發電機組超低排放改造工作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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