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西安市政府網站公布《西安市公共機構節能辦法》。該辦法于2015年6月9日西安市政府第111次常務會審議通過,自2015年12月1日起施行。
節能工作納入全市年度綜合目標責任考核體系
公共機構是指全部或者部分使用財政性資金的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和團體組織!掇k法》規定,公共機構應當通過科學管理、技術改造、合理利用、優化能源消費結構等途徑,提高能源使用效益。
依據《辦法》,公共機構應當建立、健全本單位節能運行管理制度和用能系統操作規程,設置能源管理崗位,實行能源管理崗位責任制。節能工作實行目標責任制和綜合考核評價制度,并納入全市年度綜合目標責任考核體系。
空調、水電、辦公用品、公車等使用管理規定明晰《辦法》規定,公共機構夏季空調溫度設置不得低于26℃,冬季空調溫度設置不得高于20℃;在采用集中供暖、中央空調的建筑物內,不得擅自使用單獨的電暖氣、空調等設備。按照規定建立再生水回收利用系統和雨水收集系統,充分利用再生水和雨水。禁止非公用途使用車輛,執行公務車節假日封存停駛制度。
加強照明系統使用管理,按照夜景照明相關規定,嚴格控制建筑物外部泛光照明以及外部裝飾照明。計算機、打印機、復印機等辦公設備設置為不使用時自動進入低能耗休眠狀態;停用辦公設備一小時以上時,關閉設備電源。電梯系統應當實行智能化控制,合理設置電梯開啟的數量、樓層和時間,加強運行調節和維護保養。
網絡機房、食堂、開水間等部位的用能情況應進行重點監測,實行科學管理,采取有效措施降低能源消耗。
對既有建筑實施節能改造計劃
對于既有建筑,《辦法》規定,市、區(縣)人民政府機關事務管理機構會同同級建設、財政等部門制定本級公共機構既有建筑節能改造計劃,并組織實施。公共機構應當根據既有建筑節能改造計劃和建筑物的能耗、使用年限等狀況,結合改造效益進行科學論證,制定節能改造方案。
同時,逐步建立能源消耗實時監測平臺,新建、改建、擴建的建筑應當建立能源消耗實時監測平臺,對建筑用能進行分項計量和數據采集、監測,并與市級民用建筑能耗實時監測平臺實現數據上傳對接。
公共機構接受審計、檢查和社會監督
監管方面,《辦法》規定,市、區(縣)人民政府機關事務管理機構可以根據公共機構的能耗統計報告和開展節能檢查的情況,對能耗水平高或者超能源消耗定額使用的公共機構進行能源審計,并對節能情況進行檢查。
同時,市、區(縣)人民政府機關事務管理機構應當設立節能舉報電話并向社會公布,受理社會公眾對公共機構浪費能源行為的舉報和投訴,并在接到舉報和投訴后15個工作日內組織處理,處理情況應當及時向舉報人和投訴人反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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