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綠色經濟已深入人心,而綠色信貸工作卻推進緩慢。盡管綠色信貸、綠色保險和綠色證券等方面的法律法規已相繼發布,但收效卻不甚明顯。究其原因,很大程度上是因為一些地方政府、企業和金融從業者尚未對綠色金融、綠色信貸形成深刻認識。
從政府角度看,地區環境指標應作為地方政府績效考核的重要方面,但當前,仍有一些地方政府具有很強的地方保護主義色彩,以各種方法爭奪銀行信貸資源,甚至有些地方政府無視國家環境政策,以各種名目和形式干預商業銀行的業務,進而導致商業銀行經營行為扭曲。由于地方政府的袒護和縱容,環境違法案件中僅有少數受到依法處理,環保企業缺失公平的信貸環境。
從企業角度看,環境信息透明化,始終是推廣綠色信貸的首要前提。環境信息不透明,將直接或間接地影響銀行信貸決策的正確性,這也是當前銀行業推行綠色信貸受阻的原因之一。部分企業之所以對環境信息公開持消極態度,一方面是由于披露環境信息會增加企業成本,另一方面企業擔心環境信息公開會使籌資受阻。
從金融從業者角度看,目前金融從業者對如何推行企業社會責任的認識存在一定偏差。例如,一些銀行將綠色信貸看成是政府助推、帶有環保公益性的活動,而非核心商業元素。到目前為止,只有少數商業銀行發布了《企業社會責任報告》,明確了銀行未來的社會責任,提出明確的計劃和發展目標。除此之外,銀行業缺乏企業社會責任評估機制,監督體系滯后,這也是造成綠色信貸工作受阻的主要原因之一。在發達國家,對任何一家企業的評價都是從經營狀況、社會影響、環境保護3方面進行的,環境指標被認為是對企業生產經營有較大影響的因素,而經濟指標僅被看作是企業最基本的評價指標。因而,金融從業者必須清楚理解綠色信貸的意義所在,在審查信貸項目時,將環保因素考慮在內,規避潛在的環境風險可能引起的損失,促進金融業的可持續發展。
為進一步推進綠色信貸,促使其實現在環境保護中的作用,筆者認為,應著重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將綠色信貸納入銀行中長期發展戰略和年度經營規劃。商業銀行應根據所在地區經濟社會發展戰略、綠色信貸市場需求以及自身的金融資源、客戶資源、人才資源等條件,制訂科學的綠色信貸發展戰略,并將其作為自身發展戰略的重要內容。同時,把綠色信貸納入每一年度經營規劃,對計劃年度內綠色信貸的規模擴張、客戶市場拓展、產品結構優化、風險管控、業績增長等做出計劃安排。
二是不斷加大綠色信貸產品和管理創新力度。商業銀行應增加綠色信貸產品的研發投入,緊密跟蹤市場動向和客戶需求變化,不斷開發設計新產品和服務品種,特別是針對中小企業的產品。應盡快推出投資于節能環保項目和具有循環經濟概念項目的銀行理財產品,并推進綠色信貸產品的資產證券化。完善綠色信貸業務操作流程,不斷創新綠色信貸管理方法和技術,包括風險評估與管理技術、產品與服務定價技術、企業評級技術等。銀監會應盡快制定統一的綠色信貸執行標準、風險評估標準、數據統計標準和業績考核標準,為商業銀行建立規范的、能夠充分體現綠色信貸特點的管理制度。
三是進一步完善商業銀行與環保部門的信息資源共享機制。環保部門和商業銀行應構建可以共同使用的信息平臺,借此實現信息資源共享。商業銀行在辦理綠色信貸業務過程中,發現企業存在問題時也可反饋給環保部門,以使其掌握的企業信息更全面。央行征信系統應盡快把資源、環保等方面的信息納入企業征信檔案,使商業銀行在確定貸款決策時有據可循。
四是加快構建綠色信貸激勵機制。對新設備和新技術開發貸款、中小企業部分綠色信貸項目等風險較高的貸款,給予一定的稅收優惠,同時建立由財政貼息、財政出資彌補綠色信貸損失等構成的財政補償機制。對發展綠色信貸成效顯著的銀行,銀行監管部門應在新設機構、產品創新、兼并重組等方面予以必要的政策支持。對綠色信貸應實行有別于一般貸款的差別化監管政策,適當提高其貸款風險容忍度。
五是建立健全相應的綠色信貸動態跟蹤監測機制。明確環保信息收集、分析、核實、預警流程,實時動態對信貸資產進行全過程評價和風險監控,規定對融資項目的貸后管理要求及有關操作,包括能源審計核查、節能技術評估、環境影響評估、采購審核及報告制度等一系列管理工作。
六是加大綠色信貸政策的宣傳力度,通過公益廣告宣傳等方式,向相關企業和公眾宣傳綠色信貸的重要性,以及綠色信貸政策的理念、流程、規定等相關知識,使綠色信貸理念深入人心。與此同時,讓企業真正明白其環境違法行為不僅面臨處罰風險,更會給其生產經營、社會聲譽等造成負面影響,由此給銀行融資帶來很大的風險隱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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