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辦公廳日前舉行例會,住建部副部長陸克華表示,計劃3年內投資865億元,建設16個“海綿城市”試點,并且指出全國已有130多個城市制定了“海綿城市”建設方案。
“海綿城市”是指城市可以像海綿一樣,下雨時吸水、蓄水、滲水、凈水,需要的時候再將蓄存的水“釋放”出來利用。在確保城市排水防洪安全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實現雨水資源在城市中的利用。生態文明建設中,節能環保是一個核心,而“海綿城市”的理念正是契合了這樣的核心。
建設“海綿城市”就得有海綿體。城市的海綿體不僅包括河、湖、池塘,還包括花園、綠地和可滲透路面這樣的城市配套設施。雨水通過這樣的“海綿體”下滲、滯蓄、凈化、回用,最后剩余的部分徑流通過管網、泵站外排,從而可以有效的提高城市排水系統的標準,緩減城市內澇的壓力。
過去的城市建設追求一馬平川,往往會填湖平壑。根據《海綿城市建設技術指南》,各地應最大限度地保護原有的河湖、濕地、坑塘、溝渠等“海綿體”不受開發活動的影響;受到破壞的“海綿體”也應通過綜合運用物理、生物和生態等手段逐步修復,并維持一定比例的生態空間。有條件的還應新建一定規模的“海綿體”。根據《海綿城市建設技術指南》,“海綿城市”建設要以城市建筑、小區、道路、綠地與廣場等建設為載體。比如讓城市屋頂“綠”起來,“綠色”屋頂在滯留雨水的同時還起到節能環保、緩解熱島效應的功效。道路、廣場可以采用透水鋪裝,特別是城市中的綠地應充分“沉下去”。
建立“海綿城市”的投資額巨大,僅靠政府投資對于政府來說壓力太大,陸克華表示將采取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模式、政府購買服務、特許經營等方式,吸引社會資本參與“海綿城市”投資建設和經營管理,還將支持符合條件的企業發行債券,用于“海綿城市”建設。雖然“海綿城市”在行業模式等方面還處在初期發展,但是,隨著PPP、特許經營等推出,有望成為環保產業新的投資機遇,行業的趨勢向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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