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政府近日下發了《關于進一步做好2015年控制溫室氣體排放工作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要求2015年度福建全省單位地區生產總值二氧化碳排放必須下降3%。
《意見》要求,要加快調整優化產業結構,推進節能降耗,增加森林碳匯。把可持續發展作為產業結構調整的重要著力點,推進節能量交易試點。推進鋼鐵、水泥、造紙、印染、合成氨等重點用能行業開展能效、效益、環保、管理等全面對標。實施一批重點節能工程,推進寧德、福清核電站建設,確保福清核電站2號機組安全投產,扎實推進漳州核電等項目前期工作。
《意見》明確,落實資金保障,推進低碳發展試驗試點。支持碳交易準備工作及應對氣候變化其他工作。積極引導社會資金、外資投入低碳技術研發、低碳產業發展和控制溫室氣體排放重點工程。鼓勵商業銀行等金融機構調整和優化信貸結構,有序開展碳金融產品創新;扎實推進廈門、南平國家低碳城市試點,積極探索具有本地區特色的低碳發展模式。
《意見》指出,要開展全社會低碳行動。發揮公共機構示范作用,加快各級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組織等公共機構設施低碳化改造,推進低碳理念進機關、校園、場館。提高公眾參與意識,利用多種形式和手段,全方位、多層次加強宣傳引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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