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記者從東莞市發改局網站獲悉,該市將對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予以財政補助,使用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的建筑和構筑物業主最高可獲一次性補助200萬元。要注意的是,享受了國家“金太陽”和“光電建筑”補助的項目不在范圍內。
財政補助總容量為62兆瓦
東莞市發改局的文件明確,此次補助針對的是2014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創建節能減排財政政策綜合示范城市期間,取得市發改局備案的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在這里還要注意的一個要素,就是財政補助的總容量為62兆瓦,按申請時間先到先得,超過部分不予補助。
補助資金的申請受理截止日期為2016年12月31日,逾期將不予受理。特別提醒,符合條件的企業或投資人,不要錯過了機會。
自有住宅項目也能申報
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的補助分為三類標準,各類建筑和自然人投資者也列入其中。
對使用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的各類型建筑和構筑物業主,將按照裝機容量每兆瓦25萬元的標準一次性補助,單個項目最高補助不超過200萬元。
機關事業單位、工業、商業、學校、醫院、居民社區等非自有住宅建設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的各類投資者,采用按發電量補助的方式。發一度電補助0.1元,補助時間從項目實現并網發電的次月起,連續5年進行補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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