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7月7日從四川省環保廳獲悉,《關于調整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審批權限的意見》將于近期實施。意見明確,水利工程、市政工程、機械電子等領域的部分政府投資項目的環評審批權限,將下放到市縣兩級環保部門。至此,省環保廳審批的項目數量將在現有基數上減少約一半。
據四川省環保廳環評處相關負責人介紹,與過去按照項目投資大小劃分審批級別不同,這次劃分環評審批權限不看項目投資多大,主要根據項目的環境影響大小來確定由哪級環保部門審批。
根據意見,市州環保部門負責審批兩類建設項目:一是應編制環境影響報告書的項目;二是應編制環境影響報告表的鐵路、水運、油庫和液化石油氣儲備庫,煤炭洗選和配煤、型煤和水煤漿生產,有化學處理或噴漆工藝的輕工類制品,使用有機溶劑的鞋業制造、屠宰、機場導航臺站等配套工程,供水、生活污水集中處理,生活垃圾轉運站,糞便處置工程,核與輻射類項目。
其他不由環保部、省環保廳和市州環保部門審批環評文件的建設項目,由縣(市、區)環保部門審批。意見要求,嚴格落實規劃環評與建設項目環評的聯動機制。凡未開展或未完成規劃環評的,各級環保部門不得受理規劃所含建設項目的環評報批申請。規劃環評結論,應作為審批建設項目環評文件的依據。
環評審批權限,該放的放,該收的收。意見規定,未設立環保行政管理機構、不具備環境保護監管能力的各類工業園區(包括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經濟技術開發區和工業集中發展區),不應賦予建設項目環評審批職能。
省環保廳相關負責人表示,下放50%的項目審批權限后,將能夠更好地承接環保部下放的環評審批權限,集中做好重大項目、敏感項目的環評審批工作。
2014年,四川省已將40%的建設項目環評審批權限下放到市縣環保部門。經過這次再調整下放,累計已下放70%的建設項目環評審批權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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