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保護部部長陳吉寧日前表示,打好大氣、水、土壤污染防治三大戰役,對改善環境質量、加快推進生態文明建設極為重要。
“面對嚴峻的環境形勢,打好大氣、水、土壤污染防治三大戰役,對改善環境質量、加快推進生態文明建設極為重要。改善環境質量是三大戰役總的目標,加強環境執法監管則是打好環境治理攻堅戰的有力武器和關鍵舉措!痹7月3日開展的“大氣、水、土壤污染防治和環境執法工作創新”大討論上,環境保護部部長陳吉寧表示。
陳吉寧要求,圍繞當前和今后一個時期的污染防治和環境執法工作,要著力抓好三個方面工作:要以全局的視野來謀劃工作,要以創新的思路來推進工作,要以又嚴又實的態度做好基礎工作。
作為環保部系列創新大討論的第三場,對于經濟新常態下的環保工作具有積極意義。公眾環境研究中心主任馬軍告訴,當前,環保需要創新,而且又很大的創新潛力,一些新的手段、方式有待進一步應用。
統籌三大污染綜合治理
環保部稱,改善環境質量既是黨中央、國務院對環境保護提出的明確要求,也是廣大人民群眾的強烈期盼。當前和今后一個時期,就要聚焦全面小康目標要求,優先解決老百姓身邊看得見、摸得著的環境問題。
目前已經頒布的《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又稱“大氣十條”)和《水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又稱“水十條”)中,對于大氣和水領域的防治都提出了明確的改善目標。
但環境質量改善的長期性和艱巨性任然存在。環保部污染防治司副司長李蕾建議,統籌優先污染物、首要污染物和主要污染物,強化環境風險防控,將列入優控目錄的有毒有害化學物質納入環評、總量減排、環境執法、排污許可證等工作中,加強管理,最大限度減少其向環境的排放,有效防范環境風險。
在大氣污染防治方面,環保部污染防治司大氣處處長逯世澤認為,合理劃分國家、省、市三級大氣環境管理事權,以最小的管理成本和資金投入實現環境效益的最大化。
在水污染防治問題上,環保部污染防治司副巡視員陳永清認為,結合我國國情,設計和實施好排污許可制度,大力促進污染源監管體系改革,全面推動水環境質量改善。
作為直接關系菜籃子、米袋子安全的土壤污染防治問題,環保部自然生態保護司副司長侯代軍認為,應充分認識到土壤污染防治的復雜性和艱巨性,從源頭上切斷污染土壤的水氣通道;將保護優先的原則落到實處,進一步明確主管部門和監管部門的職責,并統籌大氣、水和土壤污染的綜合治理。
土壤的治理和水、大氣的污染有一定的關系,有一個統籌的必要,馬軍認為,土壤治理投入非常大,整個效果難以直觀評價,特別需要做好相應的前期評估、過程監督、治理結果評估等工作。
自動監控數據應作為執法依據
環保部介紹,加強環境執法監管,推動環境執法法治化,確保各項政策落實到位,當前的重中之重是著力做好抓督政、嚴查處、促公開和強能力等工作。
在督政問題上,今年7月,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第十四次會議上審議通過了《環境保護督察方案(試行)》、《關于開展領導干部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的試點方案》和《黨政領導干部生態環境損害責任追究辦法(試行)》。
環保部華東督查中心主任高振寧建議國家層面出臺相關的實施細則,指導上級人民政府和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對下級人民政府以及有關部門的環境保護工作進行監督。同時,環保部華北督查中心主任劉長根認為,要研究梳理地方政府對轄區環境質量負責的實質內涵、主要工作,明確具體要求和相關懲戒措施,形成管理辦法和實施細則。
值得注意的是,在自動監測數據的效用上,環保部環境監察局巡視員汪冬青認為,應該明確污染源自動監控工作定位,推動環境保護部(國家)污染源監控中心實體化進程,并繼續積極努力與國家技術質量監督部門協調溝通,推動自動監控現場端設施納入計量儀器強制定期檢定范圍,明確自動監控數據作為環境執法依據的法律效力。
實際上,近年來雖然大量自動監測設備得到應用,但自動監測數據作為環境執法依據的卻很少見。
馬軍稱,自動監測數據只有山東等少數地區在嘗試作為執法依據,多數地區還沒有。自動監測數據如果管理好,受人為因素的影響會小于手動監測,且有問題可以及時發現,應該被用作監管依據,需要在法律上進行明確。
陳吉寧要求,在監測方面,要深度運用環境監測數據,加強集成分析,使其真正成為科學決策和掌握實情的可靠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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