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蒙古包頭入選國家節能減排財政政策綜合示范城市,成為全國30個示范城市之一,也是自治區唯一入選的城市。這標志著從2015年到2017年,包頭市將獲得財政部每年4億元三年共計12億元節能減排獎勵資金,加上自治區、市本級和企業自籌,將帶動160多億元資金開展節能減排財政政策綜合示范工作。
到2017年,包頭市力爭單位GDP綜合能耗達到1.192噸標煤/萬元以下,單位GDP碳排放指標達到2.98t˙CO2/萬元。通過綜合示范工作,包頭市將打造全國典型的節能示范城市、清潔生產示范城市,使產業結構更加合理,形成以鋼鐵、稀土、煤炭深加工為基礎,稀土材料研發、大型機械制造等高新技術產業為主導,服務業高度集中化、智能化為特色的產業格局,形成綠色、低碳、循環經濟的發展模式。
包頭市節能減排綜合示范集中在六大領域,即優化產業結構,打造低碳產業鏈;打造清潔交通,促進綠色高效出行;實施建筑節能,全面推廣綠色建筑;推進集聚發展,優化現代服務業結構;加強污染物減排,提高城鄉環境質量;優化城市能源結構,擴大可再生能源利用規模。目前,包頭市已成立國家節能減排財政政策綜合示范城市工作領導小組,研究制定包頭市低碳發展的重大戰略、方針及政策,由市長任組長。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市財政局,日常工作由市財政局牽頭,市級相關部門落實專人負責低碳試點相關工作。納入市域內低碳試點的區縣和園區成立了低碳試點領導小組,由該地區一把手任組長,協調落實各項低碳試點工作,各旗縣區發展改革委安排專人負責低碳試點的相關工作。
為順利完成節能減排目標任務,包頭市已倒排了時間表。2015年,單位GDP能耗、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化學需氧量和氨氮排放量將超額完成全市“十二五”預定節能減排目標25%以上;2016年和2017年超額23%完成全市“十二五”預定節能減排年均目標,“十三五”后三年完成包頭市“十三五”平均節能減排目標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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