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7日,深圳市發改委對外發布了《關于按時足額提交配額完成2014年度碳排放履約義務有關事宜的公告》,要求碳排放管控企業必須在6月30日完成2014年度碳排放履約義務,逾期爽約者將面臨被列入誠信黑名單、取消財政資助、罰款等處罰。
635家管控單位須在6月底前履約
這份針對全市635家重點管控工業企業的公告稱,根據《深圳市碳排放權交易管理暫行辦法》(以下簡稱《管理辦法》)第三十六條的規定,管控單位應當在6月30日前通過注冊登記簿提交與其2014年實際碳排放量相等的配額,完成2014年度碳排放履約義務。對于截至6月30日時,仍未按時足額提交碳排放配額履約的管控單位(以下簡稱違約單位),深圳市發改委將依照相關規定實施一系列的處罰。
據介紹,發改委將首先按照《管理辦法》第七十五條的規定發出《責令補交配額通知書》,責令違約單位于今年7月10日前補交與其超額排放量相等的配額。
與此同時,違約單位的違約情況還將在7月10日前,由發改委提供給企業社會信用管理機構和金融系統征信信息管理機構,并將向社會公布違約單位的名單。
發改委昨日表示,不及時履約的管控單位還將喪失各類財政資助資格。發改委會在7月10日前,將違約單位的違約情況通知市、區財政部門和其他相關政府部門,停止違約單位正在享受的所有財政資助,違約單位正在申請的財政資助也一律不予批準,且五年內不得享受本市任何財政資助。
對于違約單位屬于市、區國有企業的,發改委還將于7月10日前將其違約情況通報市、區國資監管機構,由市、區國資監管機構對相關負責人進行處罰。
記者注意到,如果超過7月10日,仍未按照《責令補交配額通知書》的要求,補交足額配額的違約單位,還將面臨更為嚴厲的罰款和法院強制執行。
據介紹,發改委將根據《深圳經濟特區碳排放管理若干規定》第八條和《管理辦法》第七十五條的規定實施進一步的懲戒措施。
其中,7月15日前,發改委將從違約單位的注冊登記簿賬戶中強制扣除與其超額排放量相等的配額,不足部分從其下一年度配額中直接扣除,并對違約單位處以超額排放量乘以2015年1月至6月碳市場配額平均價格三倍的罰款。
違約單位應當在處罰決定要求的期限內將罰款繳至財政罰款繳款專戶。如果違約單位逾期不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又不按時繳納罰款的,發改委將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深圳碳交易市場已交易326萬噸
深圳是全國碳排放權交易試點七個省市之一。2013年6月18日,深圳碳排放權交易市場正式啟動,成為中國首個啟動的碳市場,也是發展中國家第一個開展配額交易的碳市場。在建設初期,深圳就以碳交易機制設計為重點,制定了具有深圳特色的碳配額分配方案,鼓勵企業碳市淘金。
經過近兩年的運作,深圳排放權交易所已經將635家重點工業企業和197棟大型公共建筑納入碳排放管控范圍,初步建成了多層次的碳交易市場。截至5月27日,深圳碳市場配額總成交量3268485噸,總成交額172861655.43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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