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改委:首次公布去年各省電價 |
來源:中國節能產業網 時間:2007/7/20 13:22:08 用手機瀏覽 |
17日,國家發改委首次對外公布了2006年全國各省級電網銷售電價標準。發改委電力司有關人士接受晨報采訪時表示,此舉是為了增加電價政策透明度,完善電價管理機制,“透明電價”還將在以后的年份中延續下去。
數據顯示,2006年上海地區的銷售電價為每度0.6496元,輸配電價為每度0.19676元。發改委電力司的相關負責人向記者介紹,此次公布的銷售電價是居民用電、企業用電等的均價,“舉例來說,如果居民用電金額是10元,企業用電額20元,銷售電價則為:居民用電額10元+企業用電額20元/總用電量!
根據上海去年7月開始實施的新電價標準,居民電價峰時0.617元/度,谷時0.307元/度,企業電價則更高一些。
發改委要求,各地價格主管部門要會同電力監管機構加強對電網企業價格執行情況的監管,及時向全社會公布省級電網企業執行分類銷售電價的情況(包括基本電價、電度電價執行情況),以及對各類發電企業結算上網電價與上網電量的情況等信息,以利于社會監督。
發改委對外公布全國各省級電網的銷售電價尚屬首次。在此前的歷次電價調整之時,發改委都沒有具體地公布各個省區的銷售電價標準,只是把電價調整的平均額度公之于眾。例如,在2005年5月,第一次煤電聯動引發電價上調時,發改委只公布了全國銷售電價每度平均提高了0.0252元,并沒有涉及各個地區具體的電價標準。同樣,在2006年6月,第二次煤電聯動調整電價時,發改委除了公布全國銷售電價每度平均上漲了0.0249元之外,把各個省區的具體上調幅度也發布了。
顯然,把各地具體的銷售電價標準一一“亮相”,能夠讓公眾對各地的銷售電價更加一目了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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