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能源局和國家煤礦安監局近日聯合發布通知,明確今年我國擬淘汰煤炭行業落后產能7779萬噸,淘汰煤礦數量1254座。
其中,關閉退出煤礦1052座,產能6391萬噸/年;改造升級煤礦數量202座,產能1388萬噸/年。
兩部門近日聯合發布《關于做好2015年煤炭行業淘汰落后產能工作的通知》,提出要按照相關要求,逐步淘汰9萬噸/年及以下煤礦;對非法違法開采和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煤礦,堅決予以關閉;對安全基礎條件差且難以改造,以及煤與瓦斯突出等災害嚴重的小煤礦,要加強監管,加快引導其退出煤炭生產領域;支持具備條件的地區淘汰30萬噸/年以下煤礦;對具備資源優勢和改造提升條件的小煤礦,鼓勵其參與煤礦企業兼并重組,實施改造升級。
通知要求,各地要繼續完善煤炭行業淘汰落后產能相關政策,強化環境保護、安全生產、職業健康等對落后產能的約束,推進淘汰煤炭落后產能工作落實。要加強對擬退出煤礦和長期停產停建煤礦的日常監管,防止非法違法生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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