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辦公廳日前印發了《關于加強節能標準化工作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對進一步加強節能標準化工作作出全面部署。要求創新節能標準化管理機制,健全節能標準體系,強化節能標準實施與監督,有效支撐我國節能減排和產業結構升級,更好發揮標準化在生態文明建設中的基礎性作用。
能源是國家的一項戰略性資源,節能標準是保證我國經濟、社會、環境可持續發展的重要技術基礎,能效標準已經成為世界上廣泛應用的技術性貿易措施。完善節能標準體系,將為提升經濟質量效益、推動綠色低碳循環發展、建設生態文明提供有效支撐。
數說節能標準
300項
“十二五”以來,國家標準委、發展改革委等有關部門聯合實施“百項能效標準推進工程”,大力推進節能標準制修訂工作,目前,我國在節能領域已發布國家標準近300項,包括強制性能效標準、能耗限額標準和推薦性節能基礎與管理標準等。
20%
《意見》提出將“領跑者”企業的能耗水平確定為高耗能及產能嚴重過剩行業準入指標,依據能效標準中的能效限定值和能耗限額標準中的能耗限定值,應至少淘汰20%的落后產品和落后產能。
意義解讀
擴大節能指標覆蓋面
我國節能標準化工作將堅持準入倒逼、堅持標桿引領、堅持創新驅動、堅持共同治理4項基本原則,到2020年,建成指標先進、符合國情的節能標準體系,主要高耗能行業實現能耗限額標準全覆蓋,80%以上的能效指標達到國際先進水平,標準國際化水平明顯提升。
同時,形成節能標準有效實施與監督的工作體系,產業政策與節能標準的結合更加緊密,節能標準對節能減排和產業結構升級的支撐作用更加顯著。
為推進工作目標的實現,將重點開展創新節能標準化管理機制,健全節能標準體系,強化節能標準實施與監督,有效支撐股價節能減排和產業結構升級。
“十二五”以來,我國節能標準制修訂步伐明顯加快,節能標準體系基本形成,對貫徹落實《節約能源法》,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提升能源管理水平發揮了重要作用。但目前我國節能標準化仍存在一系列問題,因此在經濟新常態下,節能標準的提升顯得更為重要。
一是我國節能減排形勢嚴峻。隨著我國經濟的快速發展和工業化、城鎮化進程的加快推進,我國資源環境承載能力已經達到或接近上限,能源問題日益成為制約經濟社會發展和人民生活水平提高的“瓶頸”,這對節能標準化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
二是節能標準化是推進節能減排工作的抓手。目前,我國已發布家用電器、照明器具、工業設備等領域65項強制性能效標準和鋼鐵、有色、石化、建材等行業79項強制性能耗限額標準,取得了顯著的節能效益。據測算,“2012~2013年百項能效標準推進工程”發布的49項能耗限額標準如果能全面有效實施,則可實現節能量約1.2億噸標準煤。
三是節能標準化工作有待加強。目前我國節能標準覆蓋面不夠、更新不及時、標準有效實施的工作體系不健全,制約了節能標準化作用的有效發揮,必須大力加強節能標準化工作。
專家建議
重點推動強制性標準落實
為強化提升節能標準實施,應針對各領域的具體情況,進行針對性的規范和引導。
首先,強化企業主體責任,開展能效對標達標活動,發揮標準倒逼作用,重點推動強制性能效標準和能耗限額標準的實施。
《意見》提出探索能效標桿轉化機制,適時將能效“領跑者”指標納入強制性終端用能產品能效標準和行業能耗限額標準指標體系。能效“領跑者”指標是指同類型可比產品中能源效率領先的指標,能效“領跑者”制度將定期發布領跑能效指標,樹立行業標桿,發揮標準倒逼作用,重點推動強制性能效標準和能耗限額標準的實施,引導企業追逐能效領跑者,形成推動用能產品和高耗能行業能效水平不斷提升的長效機制。
其次,以強制性節能標準為依據,實施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節能評估和審查制度、節能產品惠民工程、節能產品政府采購、能效標識制度等。
“十二五”以來,我國基本形成了節能標準體系,支撐了淘汰落后產能和化解過剩產能,取得了良好的經濟和社會效益。隨著綠色消費、綠色建筑、智能能源新業態等的興起,以及公共機構、交通運輸等領域推進工作的需要,我國亟須完善相關節能標準,健全體系。在探索能效標桿轉化機制問題上,摒棄高能效產品和企業的意圖明確,行業“領跑者”的水平將成為準入指標。
《意見》提出能效標準中的能效限定值和能耗限額標準中的能耗限定值應至少淘汰20%的落后產品和落后產能。對鋼鐵、水泥等高耗能和產能嚴重過剩的行業,通過制定能耗限額標準,設定能耗限定值、新建準入值和能耗先進值,將為淘汰落后產能、引導技術進步提供技術依據。
三是將強制性節能標準實施情況納入地方各級政府節能目標責任考核,這對行業總體能效的提高是一個方向性的指引。
為保障標準實施,應加強節能監察,以節能標準實施為重點,督促用能單位實施強制性能耗限額標準和能效標準;加強質量監督,將產品符合節能標準的情況納入產品質量監督考核體系;加強公眾參與,鼓勵社會各方參與對節能標準實施情況的監督。
答疑解惑
如何完善節能標準體系?
《意見》提出完善兩大體系的節能標準化工作目標,一是節能標準體系,二是節能標準實施與監督的工作體系。兩項工作相輔相成、不可偏廢。
完善節能標準體系,首先要抓住重點,針對國民經濟主要產業領域、重點用能行業開展關鍵節能標準制修訂工作。繼續加強工業領域節能標準化工作的同時,加強能源、建筑、交通運輸、公共機構等重點領域節能標準制修訂工作。未來幾年內,根據部署將實施百項能效標準推進工程,形成覆蓋重點領域的節能標準。
同時,完善節能標準體系,還要有國際視野和國際水平,面向國內國際兩個市場。目前,我國積極參加了外部電源、微型計算機等領域能效標準的國際協調互認,下一步要繼續通過實質性參與節能國際標準制定,提升我國相關產業的國際競爭力。
此外,應結合“一帶一路”戰略、中國裝備走出去和推進國際產能合作,加強節能標準雙邊、多邊國際合作,推動與主要貿易國建立節能標準協調互認機制,支持我國節能技術、產品和服務走出國門。
放眼天下
各國相繼發布能源管理標準
近年來,我國加大了節能領域的國際標準化工作力度,先后擔任相關節能國際標準化組織技術機構的重要職務,積極參與制定了節能量測量和驗證等一批有影響力的國際標準。
據介紹,發達國家非常重視節能領域國際標準化工作,美國、歐盟等發達國家和地區積極推動全球特別是發展中國家參與能源管理體系國際標準的制定和實施。
從全球來看,各主要國家制定并實施了能源管理體系國家標準,如英國能源效率辦公室針對建筑能源管理制定的《能源管理指南》、美國國家標準學會(ANSI)制定的MSE2000《能源管理體系》、瑞典標準化協會制定的《能源管理體系說明》、愛爾蘭國家標準局(NSAI)制定的《能源管理體系要求及使用指南》、丹麥標準協會發布的《能源管理規范》等。
另外,韓國也發布了相應的國家標準,德國和荷蘭也制定了相應的能源管理體系規范。歐洲標準化委員會(CEN)和歐洲電氣技術標準化委員會(CENELEC)共同組建了一個特別工作小組,研制3個與能源管理有關的歐洲標準,其中即包括一項能源管理體系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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