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昨日從鎮江新區經濟發展局了解到,《江蘇省項目節能量交易管理辦法(試行)》已正式出臺。根據通知要求,從2015年7月1日起,新區將成為全省首批節能量交易試點,對工商業項目實行節能量交易。
據悉,今后新區企業新上項目、增加產能,能源消耗量要等量或減量置換,如果企業能源消耗指標不夠,可向能耗量削減較多的企業購買指標。根據規定,新區用能單位、機構及節能量所有權人,包括各類企業、節能服務公司、銀行、投資公司等機構組織和符合條件的個人,均可參與節能量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