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昨日獲悉,由四川省成都市經信委、市財政局共同制定的《〈成都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加快發展先進制造業實現工業轉型升級發展若干政策的意見〉實施細則》,于日前正式印發。該細則從申報條件、申報材料、支持標準、申報時間、政策咨詢五個方面對意見中的28條加快先進制造業發展、推動工業轉型升級的政策措施進行了詳細解讀。
根據該實施細則,將對重點企業、重大項目進行優先支持發展,對中小企業扶持采取有針對性的從融資、創新等方面進行,申請截止時間大部分為每年4月30日和6月30日前。每條細則對應一個具體負責的責任處室,并留有電話;成都市范圍內的符合條件的相關企業,均可以進行咨詢申報。
支持重大項目建設和企業節能技術改造
根據該實施細則,重大項目建設和企業技術改造將是重點支持內容。其中,重大項目是指:從市外新引進協議投資2億元以上(含2億元),其中在遠郊縣市投資的項目為協議投資1億元以上(含1億元),且在簽約一年內開工建設的重大工業和信息化項目。在項目簽約后的兩年半內,按實際固定資產投入的2%給予補助,單個項目累計補助資金不超過500萬元。申報時間為每年4月30日前。
符合成都市產業發展規劃且固定資產投入達到1000萬元(含1000萬元)以上的技術節能改造項目:若設備投資占固定資產投資比重大于或等于50%,按固定資產投入的5%核定相應補助;若設備投資占固定資產投資比重小于50%,按設備投資額2倍的5%核定相應補助。對固定資產投入達到1000萬元-2億元的技術改造項目,給予最高300萬元補助;對固定資產投入達到2億元-10億元的技術改造項目,給予最高500萬元補助;對固定資產投入達到10億元以上的技術改造項目,給予最高1000萬元補助。
加強創新能力建設 實施創新驅動
該實施細則提出,對國家級企業技術中心、技術創新示范企業給予10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省級企業技術中心企業給予2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國家“質量標桿”稱號企業給予5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國家工業產品質量控制和技術評價實驗室給予3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
在創新成果產業化方面,中小企業重大創新產品獎勵將按照評審結果給予最高50萬元獎勵;對開展圍繞新產品開發和工藝改進等關鍵核心技術研發并實現產業化的技術創新項目的企業,按不超過項目技術研發投入的20%給予最高200萬元補助;對科研成果轉化補助,則按成果產業化過程相關投入的15%給予最高200萬元補助;對配套支持國家、省級創新項目,新獲得國家級重大創新項目資金支持的企業,按國家實際到位經費的10%給予最高200萬元配套資金支持;新獲得省級創新項目資金支持的企業,按省實際到位經費的8%給予最高100萬元配套資金支持。
鼓勵發展工業設計 由“制造”變“智造”
細則提出,對新獲得工業和信息化部認定的國家級工業設計中心企業,給予10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獲得市級以上工業設計中心認定的企業實施的自身能力建設類項目,對符合條件的工業設計中心,按年度新增設計設備和軟件投入的20%給予最高100萬元補助;對獲得德國紅點獎、IF獎、美國IDEA獎、日本G-Mark設計獎四大國際工業設計獎頂級獎的企業一次性給予10萬元的獎勵,獲得其余獎項的企業一次性給予8萬元的獎勵;對獲得中國紅星獎“至尊金獎”的企業給予8萬元的一次性獎勵,對獲得“金獎”的企業給予5萬元的一次性獎勵;對獲得其余獎項的企業給予3萬元的一次性獎勵;對獲得“太陽神鳥杯”工業設計大賽“金獎”的企業給予5萬元的一次性獎勵,對獲得“銀獎”的企業給予3萬元的一次性獎勵,對獲得“銅獎”的企業給予1萬元的一次性獎勵。
同時,對新創建的國家級、省級、市級工業設計示范園區,分別給予200萬元、100萬元、30萬元一次性獎勵。
做強市場主體 促進企業加快發展
在大企業大集團培育方面,對年營業收入首次突破100億元的,給予企業經營者300萬元獎勵,以后每跨越一個100億元臺階,分別再給予企業經營者300萬元獎勵;對年營業收入首次突破50億元、30億元的,分別給予企業經營者200萬元、80萬元獎勵;以企業上年度上繳稅金地方留成數額為基數,年新增上繳稅金地方留成每凈增1000萬元的,給予企業經營者50萬元獎勵。單戶企業年度獎勵金額最高不超過300萬元。
對已列入成都市規模企業培育計劃,年主營業務收入首次突破2000萬元的企業,給予企業經營者10萬元獎勵。已列入年度中小企業成長工程培育計劃,年主營業務收入首次突破10億元的規模以上企業,給予企業經營者20萬元獎勵。
在支持中小企業發展方面,全市微型企業和納入年度成長工程培育計劃的中小企業(包括小巨人、成長型、擬上規企業)實施的轉型升級、擴大產能等項目;固定資產投資類項目按不超過項目實際投資額的10%給予最低5萬元,最高100萬元的補助;信息化應用類項目按不超過項目實際投入的5%給予最低3萬元,最高50萬元的補助。
加強基礎設施建設
支持農村集體建設用地發展工業
實施細則提出,2015年起新申請使用農村集體建設用地,當期投資額2000萬元以上、畝平投資強度不低于100萬元(不含土地款)的項目,項目合法取得農村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并按期建設、投產達產后,由市、縣財政按該項目應支付的農村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流轉費用(流轉費用超過40萬元/畝的,按40萬元/畝計算)與項目所在地區(市)縣國有工業用地出讓指導價的差額部分給予用地者一次性補助,單個項目補助規模原則上不超過50畝。
在支持工業集中發展區基礎設施建設方面,成都高新區、成都天府新區、近郊區縣工業集中發展區基礎設施建設項目,按當年投入的3%給予補助;遠郊縣市工業集中發展區基礎設施建設項目,按當年投入的5%給予補助。單個工業集中發展區年度內補助最高5000萬元。
同時,對新增為國家級、省級開發區的工業集中發展區,分別一次性給予1000萬元、200萬元資金獎勵。對新創建為國家級、省級新型工業化及其他專業化基地的工業集中發展區,按照國家級200萬元、省級50萬元的標準給予一次性資金獎勵。
破解融資瓶頸
支持企業新增流動資金貸款
對企業上一年度新增的流動資金金融機構貸款,按中國人民銀行當期(上一年度)基準貸款利率計算利息金額的50%,給予企業最長一年期最高150萬元的貼息。支持企業團購貸款貼息,按中國人民銀行當期基準利率計算利息金額的20%給予最高100萬元貼息補助。支持廠房建設、機器設備按揭貸款貼息,按中國人民銀行當期基準利率計算利息金額的20%給予最高100萬元貼息補助。
同時,支持園區土地早期融資貸款貼息,按中國人民銀行當期基準利率計算利息金額的20%給予最高100萬元貼息補助。支持中小企業債券類直接融資補助,按發債額的5‰,給予發債企業最高不超過100萬元的資金補助。支持創新擔保業務補助,按對中小微企業提供上述擔保貸款業務中當年擔保額的1‰給予最高100萬元業務補助。支持行業協會設立貸款風險互助增信資金池試點,按照出資額的10%給予最高500萬元的配套資金,配套資金須進入合作銀行風險準備資金專戶。
該實施細則同時對推動工業化與信息化深度融合、全面加強企業公共服務體系建設、加強企業用電用氣保障等方面均提出具體可操作性細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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