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記者從福建省經信委了解到,2015年合同能源管理財政獎勵項目已開始申報。有關節能服務公司應于2015年3月31日前將上述項目申報材料報送省經信委和省財政廳,同時抄送節能服務公司所在地節能主管部門和財政部門。
據了解,項目申報主體為出資實施合同能源管理項目的節能服務公司。節能服務公司條件:具有獨立法人資格,以節能診斷、設計、改造、運營等節能服務為主營業務(經審計的上年度合同能源管理項目等非生產性業務營業額必須占公司總營業額的70%以上)。申請中央財政獎勵的節能服務公司須通過國家審核備案(不限公司注冊地);申請省級財政獎勵的節能服務公司須在福建省內注冊登記,并且通過國家或本省審核備案。
合同能源管理申報項目的范圍主要為工業、建筑、交通、公共機構等領域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方式實施的鍋爐(窯爐)改造、余熱余壓利用、電機系統節能、能量系統優化、綠色照明、建筑節能等節能技改和節能示范項目。此外,申報項目還要符合投資建設區域、投產運行時間、節能服務公司和用能單位投資比例等8項條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