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是“十二五”規劃收官之年,為進一步推動全市重點節能技改項目建設,確保完成今年全市規模以上工業單位增加值能耗下降4%的目標任務,根據《南昌市節能專項資金管理使用辦法》,現就申報2015年度工業節能專項資金項目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 項目范圍
(一)工業企業節能技術改造項目。主要支持電機系統節能、燃煤工業鍋爐(窯爐)改造、余熱余壓利用、能量系統優化等工業企業節能技術改造項目以及工業節水示范項目。
(二)工業節能新技術、新產品開發與推廣項目。在我市工業領域具有重大推廣應用前景的工業節能新技術、新產品開發與推廣項目。
二、項目條件
(一)單位條件。項目單位必須是在南昌市行政區域范圍內工商管理部門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工業企業以及依法成立的研發機構;內部管理規范,有健全的財務管理及內部管理制度,財務會計信用良好,依法納稅;外商投資企業必須已建立投產,且已按稅法規定開始繳納企業所得稅;用能單位和節能項目的能源消耗檢測用計量器具配備必須達到國家強制性標準。
(二)項目條件。項目須經主管部門審批、核準或備案;節能技術改造項目單個項目年節能量在300噸標準煤以上;項目承擔單位必須具有完善的能源計量、統計和管理體系。
三、申報材料
項目單位需報送的材料包括:
(一)南昌市工業節能專項資金申請表;
(二)南昌市工業節能專項資金項目可行性報告;
(三)相關附件材料:1、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復印件(加蓋單位公章);2、上年度財務審計報告、納稅記錄和納稅憑證(必含企業所得稅);3、屬節能技改項目的,應提供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有關部門的批復或備案文件以及項目實施的合同、發票、付款憑證及有相應資質的節能評估機構出具的項目節能量審核報告等材料;4、屬節能新產品、新技術推廣應用項目,應提供省級(含省級)以上科技等部門出具的節能新技術、新工藝、新產品成果鑒定報告或相關證書; 5、其他需提供的材料。
四、申報要求
(一)項目申報時間。項目申報截止時間為2015年6月15日,逾期不予受理。
(二)具體要求。申報的項目材料必須按照通知要求整理齊全,材料不齊全或者不符合要求或者弄虛作假的項目一律不予受理;不按照《節能法》規定向節能主管部門報送能源利用狀況報告的單位的項目不予受理;項目可行性報告內容要詳實,內容深度符合國家有關標準,數據和節能量的計算要有依據,要詳細標明項目節能技術路線和節能途徑;同一單位、同一項目不得重復申報;項目申報材料一式三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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