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生態文明建設融入政治、經濟、社會、文化建設的各方面與全過程的語境中,我國金融改革創新內容還要更多關注綠色金融產品創新!眮碜耘_盟中央的全國政協委員李凌在提案中建議,應引導和鼓勵商業銀行通過行業差別化管理完善綠色信貸制度,大力發展綠色金融。
具體而言,可借鑒國際環保信貸準則,制定符合我國國情的節能減排指導目錄。通過目錄引導銀行信貸資金投向環境友好型產業和項目,在貸款政策、對象、條件、類型和方式上為綠色產業發展提供優惠。
同時,他建議,應允許商業銀行在明確劃分標準與統計口徑的基礎上,將節能減排信貸投放單獨統計,以利于將其與其他一般性投放和高能耗、高污染行業的投放區別開來,以鼓勵有關低碳、清潔項目信貸傾斜的綠色金融產品創新,降低企業融資成本,增加企業的“環境責任利潤”,助推產業升級。
提案指出,2015年我國環保產業將占GDP的7%以上,是有巨大潛力的新興市場。
因此,李凌建議設立中國清潔發展項目基金,“環境金融產品創新的每種方法應用都需要將金融工具本身特點和環境問題的現狀緊密結合”。李凌希望,通過設立中國清潔發展項目基金,推動CDM項目發展,促進我國節能減排技術的推廣。
提案還建議,應制定完整有效、更普遍地將環境因素納入貸款、投資和風險評價的程序,明確要求把環保達標作為客戶授信審批的重要依據,更好地將環境與責任融入環境金融產品創新的政策、文化與管理之中。
李凌看好碳金融的發展,建議設立專門的碳金融服務部門,建立企業碳信息披露數據庫,搭建碳交易平臺,利用資本市場培育低碳產業,利用市場機制開展與碳排放交易有關的國際間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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