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新任環保部部長陳吉寧在兩會新聞發布會上表示,要讓環保法長出“牙齒”來,開展全面環保大檢查,對于違法企業不查不放過、不查清不放過、不處理不放過、不整改不放過。有了這樣堅決的表態,似乎查處違法企業和違法行為會變得非常簡單,然而事實卻并不樂觀,當執法決心遭遇執法困境時,誰輸誰贏很難有個定論。
現實中,很多環保部門執法過程中連違法企業的門都進不去,一些違法企業根本不買環保執法的賬,甚至公然組織職工暴力執法,引發各種治安和違法犯罪案件。例如在柴靜的《穹頂之下》中就有這樣的情景,當執法人員進行合法例行檢查時,企業老板不僅不配合,反而質疑檢查人員的合法性,甚至動手搶奪執法人員的工作證,而這樣的情況正在中國的很多地方上演。正因為有了這些阻礙和“危險”,部分環保執法部門不得不要求公安機關配合執法,因為有了公安的配合,行政執法者才進得了門,見得到人,說得了事。
新環保法被稱為“史上最嚴的環保法”,理應配套最“強硬”的執法來保障其順利實施,那么該如何解決?針對環保執法力量弱的問題,廣州今年擬設立環保警察來強化執法、解決執法難的問題,而這一執法模式近年來已在廣東各地積極探索,例如2014年佛山市順德區、汕頭市潮陽區、肇慶市先后組建了環境犯罪偵查專業隊伍。
除了環保警察,一些地方也在積極探索解決環境案件的新方式,如河北省高院就于3月4日成立了環境保護審判庭,其主要職責之一就是“受理全省復雜、疑難、影響較大的涉環境刑事、民事、行政案件”,以提高環境保護司法的效率和能力。
環境問題不是兒戲,需要用嚴肅的態度予以對待,對待環境污染行為,必須要嚴懲不貸,這樣才能換來碧水藍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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