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中國經濟實力的增長,中國碳排放量也大幅增加,與此同時中國肩負起相應的責任。作為能源消耗量最大的國家,中國越來越擔心能源安全、能效和競爭力的問題。
2012年1月,中國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宣布,北京市、天津市、上海市、重慶市、廣東省、湖北省、深圳市獲準開展碳排放權交易試點,以逐步建立國內碳排放交易市場,以較低成本實現2020年中國控制溫室氣體排放行動目標。
碳排放權交易市場建設時間緊張,而且遇到了重重阻力。不過中國在根據國情調整碳排放交易體系方面取得了巨大進展?傮w而言,中國繼歐盟之后建設碳排放交易體系,現已成為世界上最大的碳交易市場,這也是為控制溫室氣體排放而作出的重要努力。
2月4日,中歐碳排放交易高層論壇在北京召開,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應對氣候變化司蔣兆理處長與歐盟委員會氣候行動總司司長瑪麗·普萊特爾斯基(Mary Veronica Tovsak Pleterski)女士為論壇做了主題發言。雙方就兩個經濟體中碳排放交易體系建設的最新進展及經驗進行了探討。
中國碳市場建設仍有提升空間
蔣兆理在發言中透露,全國碳市場建設大致可以分為三個階段。其中,2014至2016年為前期準備階段。這一階段是全國碳市場建設的關鍵時期,必須明確時間表、路線圖、責任人、檢驗標準,把所有工作按照施工圖推進。
2016年至2019年是全國碳交易市場的正式啟動階段。這一階段將全面啟動涉及所有碳市場要素的工作,檢驗碳市場這個“機器”的運轉情況,但不會讓“機器”達到最大運行速度,而是逐步加大力度。
蔣兆理指出,目前的7個試點已建立完整的碳排放權交易體系,培養了首批中國碳市場參與方,在碳交易各項要素的設計上積累了大量實踐經驗。截至2014年10月底,7個試點一二級市場共交易配額2896萬噸,成交額12.8億元。
目前,深圳、上海、北京、廣東、天津5個碳排放權交易試點基本完成2013年度的履約工作,履約整體表現良好。但試點仍存在很多不足,比如部分政策規則設計存在缺陷;部分企業意識薄弱、配合差;政策約束力不足;政策和市場透明度有待提升;市場活躍度較低;市場監管有待完善等。
“全國碳交易市場的建設,必須理順法律法規、企業參與、碳排放數據精準性等問題,也要處理好全國市場和現有7個試點市場的關系!笔Y兆理分析說,例如,法律建設關系到碳市場的水平,建設全國碳市場,必須確保法律層次足夠高,法律約束力足夠強;碳排放數據的準確性,也將影響到企業參與的積極性和管制措施的有效性。
蔣兆理還透露,全國碳交易市場運行以后,將在確保流通的碳單位同質性的前提下,充分考慮現有7個碳交易試點,實現全國市場與7個碳交易市場的兼容。
“未來碳市場不能只有一至兩個交易機構,但也不能交易機構‘遍地開花’!笔Y兆理說,歐盟的碳交易市場涉及的企業數量不多,碳排放量也不算太大,但保存了8個交易機構,這些機構各司其職、運行有序。對于中國這樣一個超大型的碳交易市場,大致需要7至10個交易機構為碳交易服務,F有的7個試點市場的交易機構,今后完全可以成為全國市場交易機構的組成部分。
此外蔣兆理表示,中國的碳排放權交易體系還要在配額總量與排放總量的關系、碳排放交易與碳稅的關系上達成統一認識。法律法規基礎、企業參與、碳排放數據準確性、試點市場與國家市場的銜接等也是需要解決的關鍵問題。
透明度和可預測性是關鍵要素
今年是歐盟碳排放交易體系(EU ETS)運行的第十年。如今,這一系統已涵蓋31個歐洲國家的11000家發電廠、工廠以及絕大多數的航空公司,覆蓋歐洲45%的溫室氣體排放量,成為世界上最大的碳排放交易市場。
“這一體系在過去十年間經歷了許多波折和坎坷,但總體來說是成功的。它在我們所處的情況下,以最低的成本實現了減排!睔W盟委員會氣候行動總司司長普萊特爾斯基在會上這樣說道。
“氣候變化導致了高成本,因此在采取應對行動時應注意成本效益,這就意味著我們要給碳定價。這樣做既是向污染宣戰,也能夠節約能源、降低成本,促進綠色增長、發展綠色就業。中國政府已經意識到了氣候變化問題,目前已采取的措施避免了25億噸二氧化碳的排放!逼杖R特爾斯基表示。
歐盟氣候變化政策的支柱包含兩大基本元素,即排放限額和交易。排放限額是為了確保環保的效果,而交易采取的是最低成本方法。排放限額與交易應該有效、高效地結合,并適應不斷變化的市場環境。
另外,普萊特爾斯基還提出了透明度與準確度的重要性。她指出透明度可以有效提升可信度、接受度和系統有效性。有關排放限額和排放量的信息對于確定市場價格的可信度是必須的。
值得注意的是,普萊特爾斯基著重強調了可預測性的突出地位?深A測性與透明度緊密聯系,是市場良好運行的先決條件。如果未來碳市場不具備可預測性,則不可能開展低碳投資。歐盟排放交易體系中的可預測性是通過監管框架來保證,包括設立排放限額、配額分配方法和市場新進入者規則設定等。
歐盟與中國分享經驗
普萊特爾斯基在會上與大家分享了歐盟在建立碳排放權交易體系過程中獲得的寶貴經驗,那就是從分散走向協同一致。
她指出,歐盟在學習過程的第一、第二階段(2005年-2012年)是基于歐盟各成員國的國家排放權分配計劃?紤]到國家分配規則和競爭方面的因素,只有當所有國家排放權分配計劃都得到批準后才能形成最終的排放限額,但這樣做就會出現應用范疇不一致的問題。因此在第三階段,歐盟建立了協同一致的體系;谡麄歐盟水平來確定歐盟范圍內的排放限額,對現有市場參與者和新進入者采用一致的排放規則和范圍。
另外,普萊特爾斯基提出,經驗和理論都證實,拍賣方式優于免費發放方式。拍賣不會造成配額過度發放的風險,對減排也有更強的激勵作用,不會形成暴利。但是在開始階段可以利用免費分配來獲取經驗,形成基準,提供減排激勵。
“畢竟沒有企業會購買超出其需求的排放配額。拍賣還為投資減排措施創造了強有力的動機,如果投資比競拍更便宜的話。最后,拍賣防止暴利并實現創收,這些收入可以用于減緩或適應氣候變化!逼杖R特爾斯基說道。
同時,普萊特爾斯基認為,在碳排放權交易體系的建立問題上應該以長期性的觀點來看待,無論是低碳經濟的發展還是投資目標的設立都應具備長遠的視角。
談到中歐雙方的合作,普萊特爾斯基說到,首先,歐盟對一個成功的中國排放交易體系非常感興趣。雙方在碳市場領域開展合作方面也具有共同利益。從2014年1月起,歐盟就一直支持中國在排放交易方面的能力建設,相關項目指導委員會也是由中國和歐盟共同主持,預計將運行至2016年末,目前第一年的合作非常富有成效。
普萊特爾斯基表示,歐盟支持中國開展能力建設,發掘排放交易潛力。堅信中國將在2020年之前成功建立一個高效的全國性排放交易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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