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年前在哥本哈根,被視為人類遏制全球變暖行動"最后一次機會"的哥本哈根氣候大會(COP15),只達成了一個無約束力協議。這一成果遠低于外界預期,被廣泛認為實際上是一次失敗的會議。
2015年12月,《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第21次締約方大會(COP21)將在法國巴黎舉行。這次大會有雄心勃勃的目標--在《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下達成一個適用于所有締約方、具有法律效力的協議。
從1992年各國在巴西里約熱內盧簽署第一份《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開始,世界各國為了共同應對氣候變化已經進行了長達20年多年的談判。但一路走來并不順暢,阻礙廣泛協議達成的障礙一直沒有得到很好的解決。
對于"共同但有區別的責任"原則應如何體現?發展中國家和發達國家在這一問題上仍然存在分歧。發展中國家認為,發達國家在工業化歷史上大量排放了溫室氣體,因而應當承擔更多的責任;發達國家則認為,發展中國家目前階段排放的溫室氣體更多,在減排上應該做得更多。
另一個障礙是資金問題。在2009年的哥本哈根氣候大會上,"綠色氣候基金"被第一次提出。這一基金的構想是,發達國家在2020年前每年拿出1000億美元,幫助發展中國家應對氣候變化。目前,這一基金已籌措到100億美元的款項,離目標距離還相當大。在資金籌措方式上,一些發達國家甚至希望發展中國家出資,這一問題還有待談判解決。
氣候變化談判的另一塊"硬骨頭",是各國在新協議中應如何確定2020年后應對氣候變化的貢獻,即"國家自定貢獻預案"(INDCs)。近日來華訪問的英國外交大臣氣候變化特使大衛•金爵士,在接受中國青年報記者采訪時表示,今年2月即將在瑞士日內瓦舉行新一輪氣候談判,核心議題就是對各國的"自定貢獻預案"進行談判。按照計劃,在3月底前,一些國家將公布其2020年后應對氣候變化的"國家自主決定的貢獻"。
技術轉讓也是一個問題。有的發達國家以知識產權問題為借口,不愿對發展中國家開展技術轉讓,這為發展中國家應對氣候變化設置了障礙。
歷經20多年的談判,許多主要問題依然存在。人們不禁懷疑,今年在法國巴黎舉行的氣候大會能成功嗎?
大衛•金爵士對中國青年報記者明確表示,他對今年的巴黎氣候大會"有信心"。他說:"2015年的巴黎氣候大會不會成為另一個哥本哈根大會。"
大衛•金爵士的樂觀預期有其理由。他認為,2014年11月中美兩國領導人在北京發表了《中美氣候變化聯合聲明》,是他看好巴黎氣候大會前景的重要原因之一。
長期以來,大國之間在減排問題上談不攏,是氣候變化協議達成的主要障礙之一。因而,中美兩個大國在氣候變化問題上的協調一致,對于氣候變化的全球談判進程有重要意義。
在《中美氣候變化聯合聲明》中,中美兩國元首宣布了兩國在2020年后應對氣候變化將采取的行動。美國計劃于2025年實現在2005年基礎上減排26%~28%的全經濟范圍減排目標,并將努力減排28%。中國計劃2030年左右二氧化碳排放達到峰值,且將努力早日達峰,并計劃到2030年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費比重提高到20%左右。
對此,《紐約時報》曾評論稱,中美領導人在中美減排方面達成的歷史性協議,"從根本上改變了在氣候變化問題上的全球政治",給2015年全球氣候變化談判注入了新的樂觀情緒。聯合國秘書長潘基文也表示,中美兩國的協調態度為在巴黎達成協議掃除了障礙,給了國際社會一個前所未有的契機。
歐盟28個成員國在氣候變化問題上的協調一致,是大衛•金爵士持樂觀預期的另一個理由。在2014年10月的歐盟峰會上,歐盟確立了具有約束力的減排計劃--到2030年將溫室氣體排放量在1990年的基礎上減少40%。根據2011年歐盟提出的《歐盟2050低碳經濟路線圖》,歐盟減排的最終目標是:相較于1990年的排放值,2050年實現溫室氣體減排80%~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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