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四川省綿陽市,領導干部離任審計將不僅僅是經濟責任審計,還將包括任期內的生態環境審計,通過一系列指標考核反映其任期內生態環境變化,逐步引導經濟發展與環境保護并重。12月24日,綿陽通過發布會向外界公布了這一做法。
今年6月,綿陽出臺了《縣市區黨政主要負責人離任生態環境審計評估試點指標體系》,并以三臺縣離任縣委書記、離任縣長等兩人為試點,探索開展領導干部離任生態環境審計。指標體系涵蓋了生態空間、生態環境、生態經濟、生態文化、生態人居和生態制度等六個方面共32項具體的評估指標,包括生態環境損害責任追究制、公眾對生態環境的滿意度、是否引進“兩高一資”企業、生態文明知識普及率、生態環保投資占財政收入比例等。每項評估指標后附有牽頭單位、評估分值和評估標準等內容,形成較為完整的評估體系。
從審計評估結果上看,三臺縣上屆縣委書記及縣長任職期間水質明顯改善,城市環;A設施建設得到加強,32個鄉鎮完成了生態鄉鎮規劃編制,但仍有主要污染物排放強度、鄉鎮建成區生活污水集中處置提升率等9項指標未達到標準要求。
綿陽市環保局局長李作虎表示,離任生態環境審計是一項復雜的系統工程,沒有成功的案例。下一步首先要建立有據可查的環保臺賬,其次要建立長效機制,形成辦法,最終將經濟審計和生態審計合二為一,合并進行。
綿陽市有關負責人表示,此次試點領導干部離任生態環境審計重在引導和提醒,將經濟責任和環境責任同步,逐步納入干部考核體系,遏制片面追求GDP的畸形政績觀,實現離任生態環境審計的常態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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