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9日,記者從山西省經信委獲悉,由省經信委提出并組織制定的14項節能地方標準,近日由山西省質量技術監督局以2014年第14號公告批準發布。其中8項為推薦性標準,6項為強制性單位產品能耗限額標準。
為確保節能目標的實現,推進技術節能,有效降低企業產品的單耗,持續提高重點耗能行業的能效水平,山西省自2010年啟動節能標準制定工作,先后出臺了鎂冶煉、電石、鐵合金、水泥、氧化鋁、電解鋁、合成氨、燒堿、鋼鐵、風電法蘭、鑄鋼件等單位產品能耗限額地方標準和一系列推薦性標準。截至目前,我省共發布41項節能地方標準,為推進節能工作的標準化打下了堅實的基礎。
此次發布的14項節能地方標準于2014年11月1日發布,2014年12月1日實施,涉及日用陶瓷、白酒、食用植物油等4個能耗限額標準,水泥、焦炭產品能耗監測方法,電力行業能源管理體系實施指南、隧道節能照明設施驗收檢定規程及養護標準及公共機構綜合能耗人均定額標準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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