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下午,鄭州市長馬懿主持召開市政府第17次常務會議,重點聽取市發改委關于城市集中供熱等六個規劃編制情況和市建委《關于公益性建筑、大型公共建筑以及保障性住房全面執行綠色建筑標準的通知》起草情況的匯報。
為進一步在燃油汽車、燃煤鍋爐及分布式能源等領域大力推廣使用天然氣,提升天然氣輸配基礎設施輸配能力,做好氣源保障,鄭州市發改委牽頭編制了《鄭州市天然氣發展和利用規劃》、《鄭州市天然氣管網建設規劃》、《鄭州市天然氣分布式能源建設規劃》、《鄭州市汽車加氣站建設規劃》、《鄭州市城市集中供熱規劃》、《鄭州市熱電聯產規劃》等六個專項規劃。
六個專項規劃相互銜接統一,在充分分析現狀的基礎上,提出了鄭州市天然氣發展和利用的目標、方向、重點領域等,分析了集中供熱的現狀,提出了集中供熱的發展目標,明確提出了熱電外遷、減少煤炭使用、減少二氧化碳和氮氧化物等污染物排放的目標等。2013年鄭州市用氣量約20.7億立方米,規劃到2020年用氣量為80億立方米,替代標煤1069萬噸,減排二氧化碳1833萬噸、二氧化硫4.4萬噸、氮氧化物5.1萬噸。
會議經過審議,提出了修改意見,六個專項規劃將在修改完善后適時向社會公布。
為加強鄭州市綠色建筑發展與管理,促進生態文明建設,在借鑒綠色建筑發展較快地區的先進經驗前提下,市建委起草了《關于公益性建筑、大型公共建筑以及保障性住房全面執行綠色建筑標準的通知》。
《通知》明確了綠色建筑標準實施的范圍、依據、各職能部門和責任單位的工作職責以及獎勵機制等。今后,全市行政區域內新立項政府投資的學校、醫院、博物館、科技館、體育館等建筑,保障性住房及單體建筑面積超過2萬平方米的機場、車站、賓館、飯點、商場、寫字樓等大型公共建筑,都應按綠色建筑標準進行規劃、設計、建設和運營管理。我市將建立獎勵機制,對達到二星級及以上綠色建筑運行標識項目,除享受國家、省現有補貼政策外,市、區財政也將分別給予獎勵。
會議經過審議,提出了修改意見,《通知》將在修改完善后適時向社會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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