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日,聯合國氣候變化大會在秘魯首都利馬開幕,重點在于“廣泛收集來自世界各國的良好意愿和建議并最終達成一致”,190多個國家的與會代表將進行為期12天的磋商,為明年的巴黎大會達成新的廣泛有效的氣候協議奠定基礎。
中國作為世界上最大的發展中國家,也是溫室氣體排放量最大的發展中國家,在大會首日發出“中國聲音”,表明了中國在應對氣候變化方面的立場和為之做出的努力,受到了與會代表的廣泛關注。中國代表團副團長、首席談判代表蘇偉表示,“堅持《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所確立的公平原則、共同但有區別的原則以及各自能力原則,既要考慮到氣候變化的歷史責任問題,同時也要向前看,各方都要作出各自的努力,但是要基于各自國情、實際的發展階段和現實的情況。中國作為最大的發展中國家和在國際上負責任的國家,采取了積極應對氣候變化的政策措施。”
目前,我國的氣候變化應對工作尚未取得全民的理解和支持,因此需要通過建立制度和機制進行約束,為此國家發改委正在牽頭起草《氣候變化應對法》,以明確宣告公民、法人和其他社會組織在氣候變化應對上的權利和義務,為氣候變化共治的制度化奠定基礎。
在國家政策制定的情形下,企業作為公眾角色也會受到該法案的限制和約束,一方面,耗能企業會嚴格接受政府和公眾的監督,促使其履行在節能減排方面的義務;另一方面,節能服務公司可以在該法案相關激勵措施下推進節能技改工作的開展,在減少用能企業污染物排放的同時促進整個產業的有序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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