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蘭州市政府辦公廳下發《蘭州市2014-2015年節能減排低碳發展實施方案》,《方案》提出,我市要全面完成省上下達的“十二五”節能減排降碳目標任務,2014-2015年,單位地區生產總值能耗均下降3.8%以上,能源消耗增量控制在177.97萬噸以內,能耗年均增速控制在3.37%以內。
再淘汰一批產能落后企業
《方案》確定了蘭州市節能減排低碳的工作目標,即2014-2015年,單位地區生產總值能耗均下降3.8%以上,能源消耗增量控制在177.97萬噸以內,能耗年均增速控制在3.37%以內。
蘭州市將加快推進產業結構調整,加快淘汰落后產能,加強市場準入管理,對化工、鋼鐵、有色、建材等行業新增產能實行等量或減量置換。2014年完成“十二五”落后產能淘汰任務,2015年根據國家、省上下達的任務,制定工作計劃,再淘汰一批鐵合金、水泥、電石等行業落后產能。
要大力促進節能環保產業發展,依托蘭州循環經濟示范基地、國家“城市礦產”示范基地建設,以再生資源回收利用、生活垃圾綜合利用、新型城市供熱、余熱余壓綜合利用為重點,實施產業園區循環化改造,培育一批示范企業和項目。積極發展節能環保服務業,落實財政獎勵、稅收優惠政策,支持重點用能單位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方式實施節能改造,加快推動污染防治第三方治理。
城鎮新建建筑三成要達到綠色標準
與此同時,蘭州市要強化重點領域節能降碳。在工業節能降碳方面,要實施工業綠色發展專項行動,建設蘭州循環經濟示范基地,爭創工業綠色轉型發展試點城市。實施工業能效提升計劃,繼續在石化、鋼鐵、有色、建材等高耗能行業開展能效對標達標。到2015年,規模以上單位工業增加值能耗比2010年下降23%,降低到2.8噸標煤/萬元,年均下降率達到5.1%。
在建筑節能降碳方面,要完善加快綠色建材推廣應用的政策和措施,組織開展綠色建材推廣應用試點。由政府投資的公共機構建筑、公益性建筑、單體建筑面積超過2萬平方米的大型公共建筑,以及保障性住房建設全面執行綠色建筑標準,房地產開發項目和工業建筑項目全面推廣執行綠色建筑標準,到2015年底,30%的城鎮新建建筑達到綠色建筑標準要求,20個以上的項目取得綠色建筑設計評價標識。要大力推進既有建筑節能改造,“十二五”期間改造面積達到500萬平方米,全面推行公共建筑和公共機構辦公建筑節能改造,到2015年底,完成公共機構辦公建筑節能改造7萬平方米。
改造40處以上港灣式公交停靠站點
在交通運輸節能降碳方面,要優先發展公共交通,大力推進繞城高速、軌道交通、“上跨下穿”等項目建設。對公交路線和站點進行整合、優化,提高公共交通的運營效率;改造40處以上的港灣式公交停靠站點。開發、推廣、應用現代信息網絡為基礎的智能交通系統,逐步提高交通運輸效率。大力倡導步行、自行車等綠色出行方式,研究制定補助辦法,鼓勵購買新能源汽車,力爭2015年底,全市共建成10座電動車充電站,250臺直流充電樁。
蘭州市將大力加強公共機構節能降碳,積極推動政府機關、學校、醫院等公共機構節能工作,鼓勵有條件的政府機關、學校、醫院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實施采暖、空調、照明系統的節能改造。開展公共機構能耗統計、審計和公示工作,創建一批國家級、省級節約型公共機構示范單位,全市公共機構人均能耗和單位建筑面積能耗兩年分別下降3%、2.3%以上。
重點治理劣五類等污染嚴重水體
在水污染防治方面,蘭州市將落實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重點保護好飲用水源地,重點治理劣五類等污染嚴重水體。加強地下水污染防治,加大農村、農業面源污染防治力度,嚴格控制污水灌溉。加快城鎮生活污水處理設施及配套管網建設,進一步推進蘭州污水處理廠、蘭州新區污水處理廠等建設,提高已建成污水處理設施的污水收集率,到2015年底,城市污水處理率達到80%以上。加快西固污水處理廠中水回用工程等城鎮生活污水再生利用工程建設,提高污水再生利用率。
另外,蘭州市將繼續開展重點企業能效對標達標,進一步完善能耗管理制度,提升節能設施裝備水平。積極推進能耗領跑者制度,大力推行使用納入國家公布的能源利用效率較高產品目錄的產品,如:空調、冰箱等。
要嚴格執行國家能效標識管理辦法,落實國家節能和低碳產品認證制度,開展節能低碳產品認證,強化對認證結果的采信,將產品能效行為作為質量監管的重點,嚴厲打擊能效虛標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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