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發改委新近批復了新疆兩煤礦項目的節能評估,對新疆節能評估審查提出更高要求。
11月10日,記者從新疆發改委了解到,國家發改委批復了新疆廣匯新能源有限公司伊吾淖毛湖礦區白石湖露天煤礦800萬噸/年項目、新疆天池能源有限責任公司西黑山礦區將軍戈壁二號露天煤礦一期1000萬噸/年項目的節能評估報告。
在批復中,國家發改委提出,兩項目要提高煤炭回收率和節約運輸能耗,要選用達到國家1級能效標準的產品和設備等。
在兩煤礦項目的環評報告中,除有對水環境的保護措施外,還有對大氣污染、固體廢物、噪聲等詳細防治措施。
在新疆核準的政府投資目錄中,對低產量、高污染的煤礦能源項目不得建設,包括生產能力低于90萬噸/年的煤與瓦斯突出礦井、生產能力低于60萬噸/年的新建煤礦、生產能力低于45萬噸/年的改擴建煤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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