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析家們認為這一舉措將使國際氣候政策變得更有活力——作為世界第三大經濟集團,歐盟(EU)領導人剛剛就一系列中期氣候與能源目標達成一致。歐洲理事會于10月24日宣布,通過歐盟委員會于今年1月提出的《2030年氣候與能源政策框架》。
歐盟新的氣候與能源政策框架——在歐洲理事會的一個通宵會議中達成——要求相對于1990年的水平,歐盟成員國到2030年共同減少國內的溫室氣體排放量至少40%。除非其他碳排放大國能夠提出一個更為雄心勃勃的目標,歐盟的這一舉措將成為其對計劃于明年早些時候達成的一項全球氣候協議所作的貢獻。
歐盟國家元首還同意在歐盟范圍內實現一項具有政治約束力的目標,即到2030年使可再生能源的使用量增加27%,而目前僅為14%。而另一個27%的目標——提高歐盟能源效率水平——則僅僅是“象征性”的。
政策分析家對這一協議表示出謹慎的歡迎。伯恩市德國國際與安全事務研究所氣候政策專家Severin Fischer表示:“在政治上,沒有什么是不可能的。”他說:“這實際上取決于其他碳排放大國明年的舉措!
法國總統弗朗索瓦•奧朗德表示:“歐盟正在樹立一個很好的榜樣。”但他同時強調,這筆交易是歐洲各國政府就氣候行動的迫切性和承受能力的不同觀點之間的一次妥協。例如,嚴重依賴燃煤發電的波蘭就威脅將否決這一決議,除非對于其能源和重工業做出意義深遠的讓步。
比利時布魯塞爾“碳市場觀察”主管Eva Filzmoser說:“重要的是各國對于更為雄心勃勃的目標的大門依然敞開著。但這一決議仍包括了一些對大污染源做出的不受歡迎的讓步!
從1990年開始,歐盟的溫室氣體排放量已經下降了近20%。更多額外份額的削減將通過歐盟強制排放交易(ETS)對12000個耗能設施的覆蓋加以實現。從2021年起,最大允許排放量上限將每年減少2.2%,而目前是每年1.74%。
歐洲理事會一致同意成立一個可靠透明的管理體系,以助歐盟實現其能源政策目標,并保證成員國有足夠的靈活度來選擇其能源結構,成員國還可視情況設立更高目標。為了建立功能完善和溝通緊密的內部能源市場,歐盟還將在成員國支持下推動現有電網實現10%的互聯。
歐洲理事會還同意進一步采取行動,降低歐盟對化石能源的依賴程度,提升電力和天然氣領域的能源安全。歐洲理事會認為,通過提高能源效率來緩解能源需求,開發本土資源和安全可持續的低碳技術,將有助于增強歐盟的能源安全。
歐洲理事會主席范龍佩在會后的新聞發布會上指出,這個框架為歐洲設定了一個“野心勃勃但經濟有效的”氣候和能源路線。歐盟委員會主席巴羅佐也指出,這個框架設定的目標有助于歐盟通過發展低碳經濟、實現綠色增長來增強自身的競爭力,也有助于保證歐盟的能源安全。
然而盡管歐盟自己評價這一目標“雄心勃勃”,但是一些發展中國家和非政府組織代表認為,考慮到歐盟的歷史責任、現實能力以及科學要求,歐盟的減排力度仍然不夠。委內瑞拉氣候談判首席代表克勞迪婭•薩萊諾說:“歐盟的目標晚了10年!
聯合國2014年第三輪氣候談判10月25日在德國波恩落幕。各方圍繞定于2015年通過的氣候變化協議、2020年前的強化行動等議題展開討論,但沒有取得實質進展,這給今年年底將在秘魯舉行的利馬氣候變化大會帶來不小壓力。按照先前《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締約方大會決議,協議將于 2015年底在法國巴黎舉行的聯合國氣候變化大會上通過,2020年開始實施,將成為各方2020年后控制溫室氣體排放和應對氣候變化的依據。按照計劃,各方應在今年年底利馬氣候變化大會前確定協議要素內容,在2015年5月之前形成談判案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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