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落實國務院大氣污染行動計劃,加快推動能源生產和消費革命,近日國家發改委、環保部、國家能源局三部委聯合下發《煤電節能減排升級與改造行動計劃(2014—2020年)》(下稱《行動計劃》)的通知。
該計劃提出,國家部門將綜合利用行政手段和市場手段,加快燃煤發電升級與改造, 以實現供電煤耗、污染排放、煤炭占能源消費比重“三降低”和安全運行質量、技術裝備水平、電煤占煤炭消費比重“三提高”。
我國東中部地區新建燃煤電廠將面臨嚴格的能效準入門檻。今年6月13日,中央財經領導小組第六次會議提出,提高煤電機組準入標準,對達不到節能減排標準的現役機組限期實施改造升級。
行動計劃提出,全國新建燃煤發電機組平均供電煤耗低于300克標準煤/千瓦時,東部地區新建燃煤發電機組大氣污染物排放濃度基本達到燃氣輪機組排放限值,中部地區新建機組原則上接近或達到燃氣輪機組排放限值,鼓勵西部地區新建機組接近或達到燃氣輪機組排放限值。
實行煤電節能減排與新建項目掛鉤。(含已納入國家火電建設規劃且具備變更機組選型條件的項目)在原則上采用60萬千瓦及以上超超臨界機組,100萬千瓦級濕冷、空冷機組設計供電煤耗分別不高于282、299克/千瓦時,60萬千瓦級濕冷、空冷機組分別不高于285、302克/千瓦時。
到2020年,現役燃煤發電機組改造后平均供電煤耗低于310克/千瓦時,其中現役60萬千瓦及以上機組(除空冷機組外)改造后平均供電煤耗低于300克/千瓦時。東部地區現役30萬千瓦及以上公用燃煤發電機組、10萬千瓦及以上自備燃煤發電機組以及其他有條件的燃煤發電機組,改造后大氣污染物排放濃度基本達到燃氣輪機組排放限值。
此外,行動方案提出完善價格稅費政策。研究對大氣污染物排放濃度接近或達到燃氣輪機組排放限值的燃煤發電機組電價支持政策。鼓勵各地因地制宜制定背壓式熱電機組稅費支持政策,加大支持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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