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五”能源規劃是國家能源局最近的大事。
時隔近兩個月后,8月21日,國家能源局網站發布了吳新雄局長6月下旬在“十三五”能源規劃工作會議上的講話。
吳新雄在講話中提出,要強化規劃引導,弱化項目審批。這是2013年能源局重組后始終強調的新思路,但至今除了取消和下放審批權的動作外,如何以規劃引導產業發展、加強能源監管并不清晰。
原來的一些中長期專項規劃的目標被拋棄。修改幅度最大的是頁巖氣產量,《頁巖氣“十二五”發展規劃》展望2020年頁巖氣產量達到600億~1000億立方米。而新的目標是,到2020年頁巖氣產量達到300億立方米,僅相當于原來目標的一半。當然,有業內人士稱,“十二五”規劃僅是個展望,實際產量要看技術和開發進展。
吳新雄講話稱,將對能源消費結構、能源利用方式以及可再生能源發展,各能源領域建設作出規劃,提升可再生能源在能源結構中的比例。
以往,在能源規劃工作會議之外,國家能源局還組織各個片區的規劃會議,聽取地方的意見。截至目前,能源局并沒有專門會議聽取地方意見。
按照計劃,“十三五”能源發展規劃制定分三個階段。今年底前,開展前期基礎工作,研究形成國家能源發展“十三五”規劃基本思路。
2015年1月至2016年2月,國家能源發展“十三五”規劃起草。2016年3月至2016年5月,主要是開展國家能源發展“十三五”規劃上報等工作。
省級能源總體規劃應按照國家“十三五”規劃的工作進度同步推進,爭取2015年12月底前將省級能源總體規劃報送國家能源局。
記者從地方獲悉,8月初,國家能源局要求地方制定省級能源總體規劃的文件已經下發。
一位地方能源局人士對記者稱,地方的規劃更多是文牘工作,地方能源局編制并不多,涉及的能源種類卻很多,一般都是在發改委內部和規劃司等一起操作。希望不再涉及到項目,不然企業又會爭奪擠進“規劃”的名額。
按照國務院審改辦公開的行政審批事項目錄,省級能源規劃需上報國家能源局審批,涉及全國布局、總量控制及跨省輸送的區域能源規劃也要報國家能源局審批。
吳新雄提出,國家能源局初步建立了規劃、計劃、政策、監管“四位一體”的能源管理機制。即監管是規劃的延伸,本報記者了解到的情況是,能源監管局是垂直管理,地方能源局是地方政府組成部分,兩者沒有完全整合,能源監管局也很少涉及油氣、煤炭領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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