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廳長陳平在18日召開的推進江西綠色建筑發展新聞發布會上表示,截至2013年底,全省共有綠色建筑項目20個,建筑面積約230萬平方米。下一步,江西將嚴格綠色建筑全過程監管,嚴把建筑工程設計、施工、監理、驗收關。
據了解,近年來,江西開展建筑節能工作取得了較好成效。萍鄉市、南昌市紅谷灘新區、新余市、樟樹市、共青城市和婺源縣等6個城市入選國家創建智慧城市試點名單。完成了全省國家機關辦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能耗監測省級平臺的建設,對300棟大型公共建筑進行了實時監測。南昌大學、華東交通大學、江西財經大學、江西師范大學、江西科技學院等5所院校開展了節約型示范校園建設,其中3所院校建筑節能監管平臺已通過國家驗收。
目前,江西共有21個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示范工程。其中,列為全國太陽能光電建筑一體化示范的16個項目已經實現并網發電,太陽能光熱應用面積892萬平方米,淺層地能應用面積50萬平方米,示范工程成效明顯。新余市、萍鄉市、景德鎮市、南昌市、鷹潭市、宜春市、鄱陽縣、新干縣、余干縣、上栗縣等10個市縣列入國家可再生能源示范市和示范縣,進賢縣李渡鎮列入國家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示范鎮。
陳平表示,下一步,江西將嚴格綠色建筑全過程監管,嚴把建筑工程設計、施工、監理、驗收關。對應當按照綠色建筑標準進行設計,但未取得國家、省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綠色建筑備案的項目,不得辦理施工圖設計文件備案,不得辦理工程質量監督手續,不予核發建設工程施工許可證。對應當進行竣工能效測評及檢測但結果未能達到相應標準的項目,不得組織竣工驗收。對達不到建筑節能強制性標準要求的建筑,不允許投入使用并強制進行整改,對存在違法違規行為的責任單位和責任人員依法依規進行嚴肅查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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