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2日,湖南省耒陽市檢察院立案查處兩件騙取國家淘汰落后產能財政獎勵資金案,涉案金額1300余萬,犯罪嫌疑人郝某、劉某利用職務之便,助人偽造虛假資料涉嫌濫用職權、受賄、詐騙被依法批準逮捕。
2013年7月,上級檢察院在查處某經信局節能科科長徐某涉嫌職務犯罪的案件中,發現了兩起瀆職串案,交由耒陽市檢察院立案偵查。經該院縝密偵查,查清了郝某、劉某兩人的犯罪事實。
2010年下半年,時任常寧市某鄉黨委副書記的郝某在得知國家有淘汰落后產能財政獎勵資金的相關政策后,動起了利用“門路”偽造申報資料套取獎勵資金的腦筋。郝某在與任經信局節能科科長的老同學徐某溝通后,為常寧某紙業公司以及自己與人合伙購買的兩家造紙廠偽造了相關證照、產能資料用以申報國家淘汰落后產能獎勵資金。在徐某的幫助下,郝某申報的三家造紙廠于2011年獲獎勵資金共631萬元,而這筆騙取來的獎金最終落入郝某、徐某等人的腰包。
2010至2011年間,任耒陽市節能減排中心主任的劉某多次收受某金屬再生資源公司老板李某的賄賂,在明知該公司不具備申報資質且申報資料系偽造的情況下,仍為其呈報,并多次找徐某“幫忙”,幫助李某成功騙取國家獎勵資金731萬元。此外,2009-2011年間劉某還利用職務之便,收受與申報淘汰落后產能財政獎勵資金相關企業老板的賄賂共計8萬元。
國家推行淘汰落后產能財政獎勵政策,本是為了促進節能減排,推動經濟健康發展,身為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的郝某、劉某卻為了自身利益甘當國家財政蛀蟲,造成了國有資金流失,其行為已經嚴重觸犯了刑法。為保障國家淘汰落后產能資金有效落實,耒陽市檢察院依法以涉嫌詐騙罪將郝某依法批捕,以涉嫌濫用職權罪、受賄罪將劉某依法批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