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人大全面推進資源節約與綜合利用 |
來源:不詳 時間:2007-4-25 14:23:20 用手機瀏覽 |
“制定資源節約與綜合利用的決定很有必要。近年來,我省經濟發展很快,但資源破壞與浪費也很嚴重,要實現我省經濟社會的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必須推進資源節約與綜合利用!
“人大作出決定后,政府要及時拿出具體的實施意見報人大常委會備案!
“決定重在執行,在決定中明確量化指標。只有這樣才能有考評標準,決定才能落實!
積極的支持,認真的態度,負責的建議。
這是日前在山西省十屆人大常委會第十四次會議的分組會議上,組成人員們在審議《山西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全面推進資源節約與綜合利用的決定(草案)》時,各自發表著意見。
山西省萬元GDP綜合能耗為全國水平的1.5倍;礦產資源平均回采率僅為44%;全省人均耕地1.89畝;人均水資源不足400立方米,為全國平均值的20%,遠低于國際公認的500立方米嚴重缺水線;資源總體供給日益嚴峻,成為經濟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的瓶頸。
山西省人大常委會為貫徹中央關于資源節約與綜合利用的精神,堅持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從本省產業結構偏重于能源原材料,形成資源、環境、生態壓力的實際出發,行使重大事項決定權,對涉及經濟社會發展全局的資源節約與綜合利用作出決定,以形成適合山西省情的有新型能源和工業基地特色的資源節約型發展模式,加快建設資源節約型社會。
該決定草案共分9個方面30條,它圍繞能源、原材料、水和土地等自然資源的節約與綜合利用,闡述了節約資源與綜合利用的重要性和緊迫性;規定了指導思想、目標和任務,嚴格執行資源規劃,推進產業結構調整,加快科技創新,推行清潔生產和綠色消費,加大政策調控力度,健全法規標準體系,加強領導與組織協調等方面的內容;號召全省人民要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堅持以人為本,從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的高度,為全面推進我省能源、原材料、水和土地等資源的節約與綜合利用,加快建立資源節約型社會和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做出積極的貢獻。
決定草案的起草工作經過與有關部門多次討論,反復修改,幾上幾下征求意見,歷時一個月,于11月22日正式提交省人大常委會會議審議,并于11月27日表決通過。
省人大常委會通過關于全面推進資源節約與綜合利用的決定后,對于動員全省人民進一步統一思想,提高認識,樹立資源憂患意識和節約意識,形成有利于節約資源與綜合利用的生產方式和消費方式,實施可持續發展戰略,加快建設資源節約型社會,將進一步推動山西經濟結構的調整和深化,加快改善經濟增長的質量,取得更好的經濟和社會效益。具有重要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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