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記者方興業)我市正著手立法促進循環經濟發展,市人大法制委員會負責人昨天主持召開會議,研究立法事宜。
循環經濟是一種以資源的高效利用和循環利用為核心,以“減量化、再利用、資源化”為原則,以低消耗、低排放、高效率為基本特征,符合可持續發展理念的經濟增長模式,是對“大量生產、大量消費、大量廢棄”的傳統增長模式的根本變革。市委三屆十一次全體(擴大)會議明確提出,深圳要大力發展循環經濟,提高資源綜合利用效率,建設資源節約型城市,在“十一五”的5年里,要爭取使深圳成為國內發展循環經濟的樣板城市。為循環經濟發展立法,正是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和會議精神的一項重要舉措。
市人大對此項法規的立法工作高度重視,相關工作緊鑼密鼓地進行。目前已制定了立法工作方案,并開始進入立法調研。為使法規科學化、高質量,市人大擬成立立法專門小組,指導法規的起草工作。
記者還獲悉,鑒于發展循環經濟是一個系統工程,有關方面建議把循環經濟法規定位為基礎性、導向性的法規,比如確立提供優惠政策的原則,扶持“綠色企業”、“綠色產業”的發展等,然后在此項法規的基礎上,再制定、或修改相關法規,使循環經濟在法規的保護和促進下得到快速發展。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郭榮俊出席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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