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節約能源條例》正在市政府公眾網上征求市民意見,擬立法停止水、電、氣等能源部門行業職工的福利用水、電、氣的特殊待遇。據悉,該條例已被列入今年立法計劃,獲得通過后,這些能源單位繼續實行特殊福利將是違法行為,最高被處以應付費用5倍的罰款。
浪費能源將屬違法
《重慶市節約能源條例》正在市政府公眾網上征求市民意見,浪費能源由此將從“習慣不好”的道德層面上升到違法層面。據悉,能源除了指我們熟知的水、電、氣、煤炭外,還包括原油、焦炭、煤氣、熱力、成品油、液化石油氣、生物質能、太陽能和其他直接或者通過加工、轉換而取得有用能的各種資源。
據悉,我市還將對能源使用單位實行能源消耗限額管理,超過規定限額使用能源的,要實行階梯價格,加價幅度為計費價格的1到5倍。
提供特殊福利要罰款
水、電等能源單位職工近水樓臺先得月,不僅無停水停電停氣之憂,還能享受到特殊的福利待遇——就是無償或者是低價使用水、電等能源,要么每月象征性繳一點包干使用,《條例》對此叫停。
《條例》規定,能源單位不得無償或者低價向單位職工提供能源產品或者實行能源包干費制。不僅如此,《條例》還規定,其他單位,也不能以上列方式把“能源”作為福利提供給職工使用。
據悉,出現以上情況,將被處以應收能源費用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款。
節約水電可獲節能獎
如果你處處節約水電氣,有可能獲得節能獎,條例規定,不節約能源處以的罰款或者是加價費用,將被納入市節能專項資金,設立節能獎,對在節能工作中做出顯著成績的組織和個人給予表彰和獎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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