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經貿委回復政協委員提案
為了節約用電,今后,在晚間用電高峰時段,當最高氣溫超過攝氏35攝氏度時,全市商業、娛樂場所和賓館酒樓要壓減50%的燈飾和廣告用電負荷;住宅小區內的所有霓虹燈和各機關事業單位的景觀照明要關停50%,電網緊張時全部關閉。這是昨日記者從市經貿委對市政協委員提案的答復中獲悉的。
政協委員:應嚴格限制超量用
市政協委員鄭勁平在提案中稱,廣州的電力資源嚴重短缺,工業用電經常受到限制,但浪費電的現象卻比比皆是,城市形象工程、商業廣告等照明過度,高強度的聚光燈向天空亂射,非常浪費電力資源。有關部門應制訂夜間照明管理細則,明確市政用電與商業用電的界限,防止部分商家借市政工程之名謀私自利益,城市形象工程在凌晨零時后應全部熄滅,廣告燈光也應在晚上12時后熄滅。電力主管部門應制訂階梯用電收費制度,嚴格限制超量用電。
市經貿委:《節電通知》已經印發
市經貿委在答復中稱,今年以來,為提高節電意識,該委已會同廣州供電局,印發了《關于加強全市節約用電工作的通知》(下簡稱《節電通知》)。
《節電通知》中明確提出:推廣節能燈具;在滿足照明要求的情況下,減少用燈數量,盡量采用自然光;除重大節日和外事需要外,市、區光亮工程和景觀照明要壓減30%的負荷;在晚間用電高峰時段,當最高氣溫超過35攝氏度時,全市商業、娛樂場所和賓館酒樓要壓減50%的燈飾和廣告用電負荷,住宅小區內的所有霓虹燈和各機關事業單位的景觀照明要關停50%,電網緊張時全部關閉。
《節電通知》要求:企業兩次違規將被限電
《節電通知》還要求:由各區、縣級市經貿局聯同供電部門組成錯峰用電檢查小組,按對工業企業、商場、賓館、酒樓、超市和娛樂場所等第三產業執行錯峰用電、節約用電和避峰用電情況進行檢查。若上述企業不按計劃錯峰、避峰用電或浪費電能的,依照有關規定,首次被發現將給予警告批評,第二次被發現即作限電處理。
對路燈及光亮工程的節能問題,電力部門在確保居民出入不受影響的前提下,已將路燈推遲20分鐘亮燈、提前10分鐘關燈,光亮工程的亮燈時間縮短了半小時,關閉部分景觀照明工程,使全市路燈及光亮工程節電約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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