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五”期間福州市單位GDP能耗下降率要達到13%,年均下降率為2.75%;市財政將每年安排1000萬元專項資金,用于循環經濟和節能工作的開展。這是記者從市政府近日頒布的《關于加強節能工作的實施意見》中獲悉的。
《意見》指出,福州市在“十一五”期間,GDP能耗將由2005年的0.73噸標準煤/萬元下降到2010年的0.64噸標準煤/萬元,總節能量為190萬噸標準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