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6日,國家能源辦副主任、國家發展改革委能源局局長徐錠明表示,在我國加快建設資源節約型社會過程中,將采取四大能源政策。
一是通過調整產業結構促進節能。我國把轉變增長方式作為經濟發展的戰略重點,努力提高經濟發展質量和效益,充分發揮結構調整的節能效用。加快產業結構優化升級,積極實施《促進產業結構調整暫行規定》和《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加快發展能源消耗少的服務業和高新技術產業,嚴格控制高耗能、高耗材、高耗水產業發展。根據資源環境承載能力,優化區域產業布局,實行優化開發、重點開發、限制開發和禁止開發的區別政策。
二是通過完善價格和財稅體制促進節能。我國將繼續充分發揮市場配置資源的基礎性作用,積極推進能源領域的體制改革,加快推進資源性產品價格的市場化進程,建立反映資源稀缺程度的價格形成機制。建立健全有利于建設節約型社會的財稅政策體系,加快制定鼓勵生產、使用節能產品、包括低油耗、小排量車輛的財稅政策。
三是通過提高科技水平促進節能。我國將繼續實施激勵企業技術創新的財稅政策,加強引進能源技術的消化、吸收和再創新力度,實施促進自主創新的政府采購,實施知識產權戰略和技術標準戰略,實施促進創新創業的金融政策,加速能源高新技術產業化和先進適用技術的推廣等。
四是通過加強管理促進節能。我國將抓緊制定和修訂促進資源有效利用的法律法規,制定嚴格的高消耗、高污染行業準入標準,加快制定產品強制性能效標準,修訂和完善主要耗能行業節能設計規范,盡快建立建筑節能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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