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交通運輸部(USDOT)表示,已提前批準在50個州、華盛頓特區和波多黎各自治邦建造電動汽車充電站的計劃。未來5年將投入約50億美元建設50萬個電動汽車充電站,將覆蓋約75000英里(120700公里)的高速公路。
USDOT還表示,政府資助的電動汽車充電站必須使用DC Fast Chargers充電器,至少要有4個充電口,可以同時給4輛汽車充電,每個充電口必須達到或者超過150kW。州際高速公路上每隔50英里(80.5 公里)就要有一個充電站,且必須位于高速公路1英里范圍內。
去年11月,美國國會曾批準了1萬億美元基礎設施法案,其中包含撥款近50億美元用于幫助各州在五年內沿州際高速公路建設電動汽車充電站。本月早些時候,美國總統拜登宣布,批準了35個州提交的建設電動汽車充電站計劃,并將在2022至2023財年提供9億美元的資助。
交通部長布蒂吉格表示,該建設電動汽車充電站計劃將使“在這個國家任何地方的美國人,不管是大城市還是最偏遠地區,都能享受電動汽車帶來的福利”。
此前,拜登已制定了一個雄心勃勃的目標,到2030年,希望銷售的所有新車中至少有50%為電動或插電式混合動力汽車,并新建50萬個電動汽車充電站。
對于能否實現該計劃,加利福尼亞州、得克薩斯州、佛羅里達州表示,其電網供電能力將可以支持100萬個甚至更多的電動汽車充電站。新墨西哥州、佛蒙特州則表示,其供電能力將難以滿足建設眾多電動汽車充電站的需求,將可能需要更新電網相關設施。密西西比州、新澤西州表示,建設充電站相關設備的短缺可能使完成日期“延后多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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