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國家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商務部、市場監管總局、國管局、中直管理局聯合印發的《促進綠色消費實施方案》(下稱《方案》)1月21日對外公布。《方案》提出,全面促進重點領域消費綠色轉型,其中包括,進一步激發全社會綠色電力消費潛力。澎湃新聞注意到,繼高耗能行業電價上漲不受限制之后,綠色電力消費也將成為高耗能企業的剛性約束。
《方案》要求,落實新增可再生能源和原料用能不納入能源消費總量控制要求,統籌推動綠色電力交易、綠證交易。引導用戶簽訂綠色電力交易合同,并在中長期交易合同中單列。鼓勵行業龍頭企業、大型國有企業、跨國公司等消費綠色電力,發揮示范帶動作用,推動外向型企業較多、經濟承受能力較強的地區逐步提升綠色電力消費比例。
同時,加強高耗能企業使用綠色電力的剛性約束,各地可根據實際情況制定高耗能企業電力消費中綠色電力最低占比。各地應組織電網企業定期梳理、公布本地綠色電力時段分布,有序引導用戶更多消費綠色電力。在電網保供能力許可的范圍內,對消費綠色電力比例較高的用戶在實施需求側管理時優先保障。
《方案》還強調了加強不同市場化機制之間的銜接關系:建立綠色電力交易與可再生能源消納責任權重掛鉤機制,市場化用戶通過購買綠色電力或綠證完成可再生能源消納責任權重。加強與碳排放權交易的銜接,結合全國碳市場相關行業核算報告技術規范的修訂完善,研究在排放量核算中將綠色電力相關碳排放量予以扣減的可行性。持續推動智能光伏創新發展,大力推廣建筑光伏應用,加快提升居民綠色電力消費占比。
綠色電力交易是在現有的電力中長期交易框架下,為風電、光伏發電等綠色電源單獨設計的交易品種。簡單而言,用戶可以通過電力交易的方式購買風電、光伏發電等新能源電量,消費綠色電力,并獲得相應的綠電消費認證。此前,參與電力市場交易的大部分是火電等常規電源,新能源發電主要由電網企業保障性收購,大多不參與市場。去年9月,我國綠色電力交易試點正式啟動,綠電有了專屬的交易通道,并在電力市場交易、電網調度運行中具有優先權,以市場化方式引導綠色電力消費。
據澎湃新聞觀察,目前國內對綠電采購意愿最高的企業包括幾類:在海外綠電市場的采購經驗豐富、減排行動受到總部凈零排放目標統籌的在華跨國公司;面臨能耗指標不斷收緊、轉型升級進程中的傳統工業企業;希望以此提高產品出口競爭力的出口型企業。我國碳市場的發展將進一步促進綠色電力交易,尤其是待水泥、電解鋁、石化、化工、建材、鋼鐵等高耗能行業陸續被納入碳市場后,將進一步激發綠電消費需求。
后續,綠電交易將與綠證市場、碳市場等有序銜接,共同促進新能源消納,并避免用戶在電力市場和碳市場重復支付環境費用,企業可以通過購買綠電抵扣碳排放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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