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湃新聞獲悉,國家能源局近日發布《關于組織擬納入國家第二批以沙漠、戈壁、荒漠地區為重點的大型風電光伏基地項目的通知》。根據《通知》,第二批大型風電光伏基地項目重點考慮在沙漠、戈壁、荒漠地區建設!锻ㄖ芬蟾魇〖壞茉粗鞴懿块T于12月15日前向國家發改委運行局,國家能源局新能源司、電力司報送第二批項目清單。
《通知》明確,上報項目應滿足“四大要素”要求:一是不涉及生態紅線;二是依托外送通道消納的項目應基于在運、在建,或已核準輸電通道,配套風電光伏裝機規模與通道輸電能力相匹配,并落實消納市場;三是就近就網就負荷消納的項目應在并網后能夠實現高效利用;四是配套煤電靈活性改造、水電、抽水蓄能、新型儲能等調峰措施,與基地項目同步實施。
根據《通知》要求,落實項目業主、用地、環評、并網消納等條件,已核準(備案)且能夠在2022年開工建設,原則上能在2023年內建成并網,部分受外部條件制約的項目應能在2024年建成并網。要統籌基地項目和配套電網工程,同步規劃、同步建設、同步投運。
《通知》稱,堅持集約整裝開發,避免碎片化,單體項目規模不小于100萬千瓦,以聯合體形式開發的聯合體單位原則上不超過2家。堅持先進高效開發,鼓勵采用設備技術先進、發電效率高的風電機組和光伏組件,沙漠戈壁荒漠地區光伏支架不低于1.5米,有條件的地方采用雙面組件;堅持聯營優先、多能互補,鼓勵煤電風光儲聯營,在同一外送區域內有既有或規劃內煤電、天然氣發電項目的報送主體優先安排;鼓勵建設集中式、共享式儲能,最大化發揮儲能效益。
我國沙漠、戈壁、荒漠地區主要分布在新疆、內蒙古、青海、甘肅、寧夏、陜西等省份,面積廣闊,風能太陽能資源富集,技術可開發量占全國比重60%以上。
今年以來,國家發改委、國家能源局確定了第一批以沙漠、戈壁、荒漠地區為重點的大型風電光伏基地項目規模約1億千瓦,主要分布在內蒙古、青海、甘肅、寧夏、陜西、新疆6省區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等。這些項目以風光資源為依托、以區域電網為支撐、以輸電通道為牽引、以高效消納為目標,統籌風光資源稟賦和消納條件,優化風電光伏布局和支撐調節電源,正按照“成熟一個、開工一個”的原則積極開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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