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昨日發布《關于再次征集合同能源管理第五批節能服務公司審核備案有關事項的通知》,通知稱,經與國家發展改革委協商,擬再次征集合同能源管理第五批節能服務公司審核備案。
通知規定,符合條件、有意愿申請審核備案的節能服務公司于2013年3月20日前,將申請材料報送至市發展改革委資環處405室。北京市發展改革委和北京市財政局組織專家對申報材料進行評審,并對評審結果進行初次審核。
申報條件
根據《合同能源管理財政獎勵資金管理暫行辦法》有關規定,申請審核備案的節能服務公司須符合以下條件:
1.在京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以節能診斷、設計、改造、運營等節能服務為主營業務。
2.注冊資金500萬元以上(含),具有較強的融資能力。
3.經營狀況和信用記錄良好,財務管理制度健全。
4.擁有匹配的專職技術人員和合同能源管理人才,具有保障項目順利實施和穩定運行的能力。
申報文件要求
節能服務公司申請審核備案需提供如下材料:
1.《節能服務公司備案申請表》(詳見附件1)。
2.企業基本情況簡介,主要包括成立日期,經營范圍,經營及財務狀況,財務管理制度等。
3.企業開展的節能效益分享型合同能源管理項目情況和節能效果,合同能源管理項目投資、收入及其在企業投資總額、營業額中的相應比重。
4.合同能源管理項目應用的主要節能技術及產品情況。
5.專職技術人員的姓名、職稱、年齡、學歷、專業等。
6.企業工商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和財務報表復印件。
7.企業注冊資金、銀行信用等級等證明材料。
8.已實施項目合同、用戶單位的反饋意見及項目運營狀況證明。
9.《節能服務公司在京項目計劃表》(詳見附件2)。
10.與《合同能源管理財政獎勵資金管理暫行辦法》規定的支持條件有關其他材料及情況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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