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極星售電網獲悉,近日,內蒙古自治區能源局發布《關于進一步深化增量配電業務改革有關事宜的通知》。
《通知》主要包括六部分內容。第一部分為明確增量配電網定位,明確了增量配網企業享有區域配電網規劃參與權、規劃調整知情權、建議權;市場交易權;電源接入權;結算權;調度權;計量管理權;獨立決策權等權利。第二部分為加快推進存量資產處置,確定了納入增量配電網的資產范圍及資產處置方式等內容。第三部分為加強增量配電網管理,明確了規章規范要求、規劃修編管理、依規建設依法處置等。第四部分為落實增量配電網分布式發電項目補貼政策;第五部分為推進增量配電網試點辦理電力業務許可證,嚴格電力業務制度管理、積極支持試點項目建設;第六部分為開展自治區內增量配電網試點評估示范工作!锻ㄖ分赋觯M一步明確增量配電網定位。增量配電網企業與自治區級電網企業具有平等的市場主體地位,均為公用電網企業,增量配電網是統一電網的不可或缺部分,與自治區級電網為網間互聯關系,依法取得電力業務許可證(供電類)的增量配網企業,與自治區級電網企業均享有《電力法》《可再生能源法》及相關配套法律法規所賦予的權利并履行相應義務。
在電源接入方面,正常方式下不向自治區級電網反送電,鼓勵增量配電網就近接入符合規劃要求的風電、光伏、生物質、儲能等電源,在缺乏電源支撐的增量配電網內規劃建設余熱余壓余氣、分布式能源(風電、光伏)+儲能等電源,鼓勵在增量配電網中以分布式能源(風電、光伏)+儲能+負荷的方式促進新能源就近消納,開展源網荷儲一體化綠色供電園區建設。
在電價結算方面,增量配電網經營區域內的電力用戶或售電公司不受配電區域限制購電,自治區級電力交易機構、增量配電網企業應按照市場交易規則為其提供技術支持,為結算提供基礎條件。
在調度權方面,自治區級電網調度負責增量配電網企業經營區域內的集中式電源發電出力調度,并由自治區級電網提供相應的輔助服務。增量配電網企業負責其經營區域內的余熱余壓余氣、分布式能源(風電、光伏)等電源調度,遵循“誰調度,誰結算”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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