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節能產業網綜合報道 多哈當地時間12月8日晚,在大會主席的強力推動下,聯合國氣候大會多哈會議終于在延時一天后成功閉幕,多哈氣候大會主席阿卜杜拉·阿提亞宣布大會通過包括《京都議定書》修正案在內的一攬子決議。
本次多哈氣候大會對《京都議定書》第二承諾期作出決定,要求發達國家在2020年前大幅減排并對應對氣候變化增加出資。《京都議定書》第二承諾期將按預期于2013年開始實施。大會還通過了長期氣候資金、《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長期合作工作組、德班平臺、損失損害補償機制等4項決議。
發展中國家最為關切的資金問題,在會議最終案文中也有體現。發達國家承諾在2020年前要在300億美元快速啟動資金之外繼續增加出資,到2020年達到每年1000億美元的規模,幫助發展中國家提高應對氣候變化的能力。談判方還就2020年以后進一步加強《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實施的“德班平臺”談判的原則、要素和框架進行了磋商,對未來的談判進程做出了總體規劃。
多哈會議是一次承前啟后的會議,主要任務是把已經達成的共識和做出的承諾落到實處,并為下一步談判做好規劃。不過,今年的氣候大會原定于7日結束,但是由于各國在《京都議定書》第二承諾期等主要議題上未能達成共識,會議一拖再拖,眼見要進入加時第二天,阿提亞于8日晚上7時左右進行了連續“敲錘”,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勢,近乎強行通過了各個草案。事后雖然有俄羅斯等國表示反對,但由于錘子已落,無法改變結果。隨后,在77國集團加中國、基礎四國等主要集團先后表示接受大會案文后,《京都議定書》第二承諾期等問題正式敲定。多哈會議由此才得以順利閉幕。
值得注意的是,在多哈會議上,發達國家淡化其歷史責任和“共同但有區別的責任”原則的傾向進一步明顯,自身減排和向發展中國家提供資金、轉讓技術的政治意愿不足,這是今后國際社會合作應對氣候變化面臨的主要障礙。此外,像資金問題、減排力度等,本次大會都沒有形成真正有意義的文本,而是拖后解決。像資金問題,發達國家借口經濟危機,拒絕給出提供資金的時間表,大會決定延遲到2013年再解決。而在減排力度上,京都議定書第二承諾期的減排量都是由各國自己制定的,根據這個減排量,要實現本世紀末全球平均氣溫上升不超過2攝氏度是不可能的。各國將在2014年前再次考慮是否需要增加減排量。
中國代表團團長、國家發改委副主任解振華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多哈會議完全達到了中國代表團的預期,中國對結果感到滿意”。但他同時表示,對結果“也有遺憾”。比如,發達國家第二承諾期的減排力度明顯不夠,2020年之前的出資規模和公共資金提供情況也不令人滿意。
外交部氣候變化談判特別代表李燕端認為,《京都議定書》第二承諾期能夠保留下來,對發展中國家是一個很大的勝利,《京都議定書》是根據聯合國氣候變化公約來制訂的,反映了公約的原則和機制,特別是反映了共同但有區別責任的原則。這個原則依據的是發達國家的歷史責任,而發展中國家的應對氣候變化不能影響其經濟的發展。這個機制能夠保留下來,對發展中國家是特別有利的。在堅持京都議定書這個問題上,發達國家的行為還是可以肯定的,他們也愿意讓這個機制繼續保持下去。
聯合國秘書長潘基文在會議閉幕當天發表的聲明中說,多哈氣候變化大會成功結束了上一輪氣候談判,并且為到2015年時達成全面并有法律約束力的氣候變化協議鋪平了道路。潘基文同時指出,今后仍有更多工作要做,他呼吁各國政府、企業、民間社會和大眾加快行動,以實現將全球氣溫升幅控制在2攝氏度以內的目標,并表示他本人也將更加努力地推動各國領導人提高減排目標、增加應對氣候變化的資金投入及早日達成全球氣候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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