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人民大學經濟學院教授楊志認為,國內大多數銀行仍把低碳化經營視為制度和標準約束下被動的供給行為,甚至把低碳化等同于“履行社會責任”,以為實施綠色金融會給自身帶來成本、技術等方面的困難。
除了政策和技術方面的不足外,地方政府的行政干預也是影響綠色金融業務開展的因素之一。雖然10多年來,通過國有銀行對分支機構實行垂直管理的改革,地方政府逐步減少了對信貸的干預,但行政干預的存在仍是不爭的事實。行政干預使得信貸業務“泥沙俱下”,綠色金融的落實也就大打折扣。
近年我國許多產業資本入股商業銀行,比如中石油入股昆侖銀行、寶鋼入股深圳發展銀行、武鋼入股漢口銀行等。中國銀行國際金融研究所主管鐘紅認為,這一現象也值得關注!耙坏┊a業資本入股甚至控股商業銀行,銀行恐怕難以拒絕"婆家"不合理的信貸需求!
除了外部環境外,我國銀行業體系自身不健全,也制約了低碳產業的融資。在本次論壇上,中國中小商業企業協會常務副秘書長易中舸透露,因為中小企業和節能環保產業在資產、技術、營運模式和市場運作等各方面具有自身的獨特性,普遍具有輕資產、缺乏抵押物等特點,在目前的銀行體系下,大量符合環保、低碳要求的企業難以獲得銀行信貸。
盡快出臺綠色信貸扶持政策
如何發揮綠色金融推動節能減排的優勢?易中舸建議,要進一步健全銀行體系,國家應允許設立專門的中小企業銀行,或專為環保產業融資的專業性銀行。“國家不妨完全由民間資本來設立這些銀行,這樣既可以發揮民間資本信息更為充分的優勢,也可以避免銀行因為擔心國有資產流失,不能給予低碳行業和企業充分的信貸支持!
楊志認為,當前我國還應盡快出臺對“綠色信貸”的扶持政策,制定“綠色信貸”目錄指引、項目環保標準和環境風險評級標準,放寬“綠色信貸”的規?刂疲瑢嵤┎顒e信貸政策,使商業銀行開展綠色金融業務有利可圖。同時,環保等部門還應加強與銀行的信息交流,為銀行開展綠色金融提供指引和技術支持。
還有專家認為,除了銀行的間接融資外,我國還應充分利用股權投資基金、債券和股市等直接融資手段,促進對綠色低碳產業的融資支持。
針對近年紫金礦業、華英農業等上市公司發生的環境污染事件,專家認為,我國今后還要在節能環保方面強化對上市公司的約束,提高準入門檻,加強環保相關信息的披露。
楊志表示,在推進綠色金融方面,除了要大力發展金融市場、豐富融資渠道之外,盡快推出強制性減排和碳排放交易市場也很重要。她認為,碳排放交易本質上也是一種金融活動,但與一般綠色金融項目相比,其節能減排的效率更高,而且更緊密地連接了金融資本與基于綠色技術的實體經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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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專題了解:“綠色信貸”助力合同能源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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