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吉林省環保廳了解到,為推動全省氮氧化物減排工作,吉林省今年以來實施責任人約談制度成效明顯。
據介紹,今年上半年,吉林省氮氧化物排放量同比存在上升趨勢,吉林省委書記孫政才、省長王儒林了解情況后,多次強調要著力加大氮氧化物減排工作力度,加快燃煤機組脫硝工程建設,無論面臨多大困難,都要采取切實可行的措施,確保完成氮氧化物減排任務。
為進一步推進該省火電行業2011年及“十二五”期間氮氧化物減排工作,吉林省環保廳及時下發了《關于加快推進火電行業氮氧化物減排工作的通知》,并根據實際工作進度,分別約談了大唐、國電等4家電力集團主要負責人,明確要求吉林省20萬千瓦以上發電機組必須按照責任書規定時限建成煙氣脫硝設施,督促已建成的脫硝裝置實現了穩定運行。
與此同時,為進一步落實減排指標,吉林省制定了周密的氮氧化物減排實施方案。將電力氮氧化物總量控制指標分解落實到省內4個電力集團、61個發電企業。繼續實行“以獎代補”政策。今年上半年,吉林省在減排專項資金中安排470萬元用于補助基本實現脫硝設施穩定運行的電力企業,還對穩定運行脫硝設施的電力企業給予資金補助。
據了解,截至12月初,吉林省已建成脫硝設施9套,脫硝機組裝機容量達到270萬千瓦,占總裝機容量的17%。對已建成的9臺脫硝機組開展檢查跟蹤調度,確保穩定發揮減排作用。目前,吉林省9個市(州)均實施了機動車環保檢驗合格標志管理,共檢測機動車75.8萬余臺次,發放環保合格標志57.5萬余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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