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有關方面負責人30日就調控煤炭和電力價格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為緩解煤電價格矛盾,促進煤炭和電力行業協調健康發展,保障迎峰度冬期間電力供應,有必要加強調控,穩定電煤價格。
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30日宣布調控煤炭和電力價格的組合拳,在全國范圍內對發電用煤(電煤)實施臨時價格干預措施,同時適當調整電力價格,試行居民階梯電價制度。
這位負責人說,目前,價格總水平同比漲幅已連續三個月回落,但煤炭價格仍然保持了上漲偏快的勢頭。反映市場煤炭價格走勢的環渤海動力煤價格11月23日為每噸850元,比年初上漲74元,漲幅為9.5%。
煤炭是重要的基礎能源,也是火電行業的主要原材料。電煤價格較快上漲,使火力發電企業成本快速上升,經營困難加劇,購煤發電能力受到較大制約,加之南方部分省份水電出力下降,電力供應緊張。
這位負責人說,火電企業80%的發電成本是煤炭,煤炭價格上漲直接影響發電企業成本增加。
今年以來,中國電力供應增長較快,但部分地區電力供應依然偏緊,主要集中在華東、華中和南方電網等省市,有的電力供應缺口達25%以上。
這位負責人說,適當調整電價,對抑制高耗能行業不合理電力需求、促進經濟結構調整、緩解前期煤炭價格上漲對發電企業成本壓力,促進煤炭、電力兩大行業協調穩定發展,都將發揮積極作用。適當上調電價還可避免發電企業因成本快速上升重新陷入經營困難,影響下游各行各業以及廣大人民群眾的切身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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